菲律賓能源部(DoE)依據再生能源比例標準(RPS)發布了符合規範的再生能源廠清單,根據RPS標準,菲律賓供電商的電力供給中須有一定比例來自再生能源。
該清單包含總發電量達1,312.9MW的 62間太陽能廠、總發電量412.8MW的36座水力發電設施、總發電量264.8MW的36個生質能源廠、總發電量409.9MW的7間風電廠以及總發電量達218.5MW的6間地熱發電廠。
被選定的太陽能廠規模從0.21MW到100.6MW不等,根據該文件,其中一些電廠已經開始運轉並採用躉購制度(FIT),而其他電廠則計劃採批發電力現貨市場 (WESM)或雙邊購電協議(PPA)方式營運。
菲律賓能源部長庫希(Alfonso Cusi)指出,參與本次決選過程的電廠合計發電量達8.5GW。
根據RPS標準,供電商簽訂合約最少須提供1%之可再生能源,但能源部正在規劃自2023年起將最低水平提高至2.52%。
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IRENA)最近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底,菲律賓根據可再生能源法規設置的太陽能裝置總發電量為1.04GW,大部分太陽能廠都是採用原先的躉購制度和淨計量系統。
去年六月,菲律賓政府啟動了2GW的可再生能源拍賣。根據該國政府的總體計畫,預計至2030年將完成 15GW的可再生能源產能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