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碳交易

印尼於2023年正式啟動排放交易體系(ETS),該國設定到2030年,全國將能減少31.89%至43.2%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並於2060年達到淨零目標。

運作機制

印尼於2023年正式啟動排放交易體系(ETS),該國設定到2030年,全國將能減少31.89%至43.2%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並於2060年達到淨零目標。在總量管制制度下,政府設定總排放上限為2.382億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並根據排放上限、碳排強度及排放平均值等,分配企業發電每單位MWh可獲得的碳配額(PTBAE)。受管制企業應根據目標,繳交相對應的配額,此外,企業也可以選擇透過拍賣或交易的方式以獲取配額。

時程與管制對象

目前印尼碳交易屬於第一階段,初期僅納入電力產業,約占全國發電總量的80%,現階段約涵蓋146座燃煤電廠,並預計隨著規劃時程,逐步擴增納管對象。

印尼碳交易各階段發展重點如下表:

(法源依據:第98/2021號總統令)

交易方式

印尼碳交易共三種,分別為政府免費分配、拍賣以及市場交易。

1. 免費配額

印尼能源和礦產資源部根據前一年度的平均排放量,設定排放上限,並依據其上限,訂定企業每發電一單位(MWh)可獲得的碳配額,交易單位為印尼碳配額(PTBAE)。若無法獲得相關排放數據,則參照相同裝置容量的電廠進行分配。企業每年約可獲得75%到85%的免費配額。針對未按時繳交碳配額者,下一年度的免費配額將減少15%至25%。

2. 拍賣

印尼碳交易係通過印尼碳交所(IDX)管理與進行,並由碳交所主辦碳配額的拍賣。拍賣的最低投標金額為1印尼盾,開放政府單位以及碳專案開發商參與,並排除經銷商。若當年度配額供不應求,則可進行額外拍賣。

3. 市場交易

企業可透過私下協議,進行碳配額的轉讓與交易。

溫室氣體申報要求

納管企業應根據當年度排放量,每排放一噸二氧化碳當量,須繳交一個碳配額。合規期為一年,交易時間為隔年1月1日至隔年4月20日。若年末時仍有剩餘配額,則可在下一年度進行交易,但僅限於同一階段。

溫室氣體排放報告須於1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度的排放資訊,並透過印尼電力總局之線上平台,提交給印尼能源和礦產資源部。

溫室氣體排放量須經由第三方驗證機構——印尼國家認證管理委員會(KAN)之核准認可,並於報告繳交當年度的3月31日以前完成驗證。

針對監測、報告與驗證(MRV)流程,目前已運作於電力部門及製造部門,令針對水泥及化肥產業,則正在進行MRV的試營運。

趨勢發展

除排放交易體系外,印尼也正計劃實施碳稅,然現已推遲至2025年。同時,印尼碳交所(IDX)於2023年9月正式營運,但截至目前為止,交易情形低迷,碳價長期落在每噸約4美元以下的水準,多數時候更無交易量。整體而言,儘管印尼在碳定價方面已建立初步的雛形,若缺乏完善的市場運作機制,仍將難以提高國家碳管理效率。

資料來源

1. 印尼能源與礦產資源部
2. 國際碳行動夥伴(ICAP)

更新日期:202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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