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作機制
黃金標準(以下簡稱GS)是由世界自然基金會(World Wide Fund For Nature)、南南北合作組織(South-South North Initiative)以及國際太陽組織(Helio International)發起,於2003年制定完成。碳驗證標準(VCS)和GS同為京都議定書規範之外的國際通用機制,意即非京都議定書締約國也可以參與,屬於自願性碳市場。(強制性碳市場,包含CDM、JI、ET等機制只發生於京都議定書締約國間)
(表一)
申請流程
(表二)
欲取得黃金標準認證之流程如下:
(圖一)
申請費用:
*VVB (validation and verification body):經認可的驗證機構
參與對象
GS為國際自願碳抵銷標準,大多數項目位於開發中國家。GS 可以應用於清潔發展機制(CDM)及許多其他項目,但其本身不承認任何其他自願性標準(意即無法透過其他自願性標準取得 GS-carbon credi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