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屋頂光電新法被認為有許多漏洞。(圖片來源:EVN)
越南政府10月公布新法令,推行自發自用屋頂光電,卻有許多投資人認為法規細節不明,導致申請困難度大增。越南媒體《投資報》在政府公布135/2024/ND-CP議定(簡稱135議定)後訪問再生能源業者及專家看法,《RECCESSARY》也整理出新法規困擾投資人的3大問題。
問題1:中央地方權責不清,審查更加耗時
新法令規定工商部需與地方電力單位合作審查,並根據第八版國家電力發展計畫(PDP8)進行分配。但廣南省(Quang Nam)一家發電商向工商部(MoIT)詢問分配標準時,得到的回應卻是「將由省級人民委員會決定」。
電力專家Manh Tuan指出,電力發展規劃成本高昂,許多省級政府僅規劃至110kV(千伏)電壓以下的系統,更小的級別不會詳細規定,以便視情況靈活調整,但也導致較小型的屋頂光電計畫需花更多時間審查及回覆。
問題2:新法內容不完善,建置容量恐超出規定
根據新法,家庭及獨棟住宅的屋頂光電裝置容量在100Kw(瓩)以下者,無需申請電力營運許可,也無容量上限。但如果有3萬個家庭申請建置,總裝置容量很可能超過PDP8規範的2,600MW(千瓩)的上限,屆時該如何處理還沒有明確的答案。
此外,目前許多家庭及企業的屋頂光電未享有20年的優惠躉售費率(FIT),但新法上路後,他們都有機會向國家電網出售餘電,這些容量很可能就超過PDP8的規定,因此導致爭搶併網的情況發生。
有專家指出,屋頂光電新法開放向國家電網出售餘電,容量可能會超過原先電力發展計畫規定。(圖片來源:EVN)
問題3:餘電出售上限20%,落實細節仍待釐清
新法允許餘電售回國家電網,但僅提及上限為實際安裝容量的20%,缺乏具體操作細則。投資人對此特別關注,不過就連電力公司也不確定如何執行。再生能源開發商BayWa r.e.越南業務代表Le Quang Vinh就表示,電力業者還在等候工商部進一步指示。
專家表示,新法有許多疑問都還沒有解答,例如餘電的售價是根據前一年市場均價計算,若當年能源價格暴漲,導致市場價格普遍上升,是否對其他光電賣方不公平?或者當國家電力短缺時,是否會開放餘電出售上限?價格又該如何計算?
此外,越南國家電力公司(EVN)正嘗試透過特殊設備控制光電餘電的輸送量,但計量和監控設備的成本究竟由誰買單還不清楚,若由EVN承擔,新增的成本勢必會反應在電價中。
Le Quang Vinh認為越南雖然推出了屋頂光電新法,實際操作仍無清晰指引;一位不具名的外資基金代表直言,寧可越南政府列出1000條具體規定,也好過一句籠統的「依照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