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G的浮美(Phu My)案場,總裝置容量達 330MW,是越南中部規模最大的太陽能發電廠(圖片來源:BCG)
越南直接電力購買協議(DPPA)於7月3日正式通過,不僅為越南綠電自由化翻開新頁,還帶來了新投資機會。該法案鼓勵越南發展再生能源,幫助企業取得綠電,提高商品出口的競爭力。
三星、百事等駐越南外資企業對DPPA帶動的企業永續發展前景表示看好,對於有意進駐越南的資料中心業者更具吸引力。
越南直接購電協議DPPA法案通過,帶動綠電、資料中心投資
經過七年討論,越南DPPA法案終於通過,獲得外資高度讚賞。三星集團代表鄭秉鎮(Jung Byung Jin)表示,「DPPA是許多企業、商會和組織所期望的法令,三星將攜手越南進行再生能源轉型,實現100%再生能源使用的目標。」該集團官網也宣布將透過 DPPA直接購買再生能源,推動發展越南綠色工廠。
三星越南工廠總經理崔裕浩(Choi Joo Ho)提到,「將透過DPPA機制,努力尋找可滿足三星越南工廠規模的再生能源電廠並購買。」三星將繼續與越南政府合作,建造再生能源基礎設施。
另一家飲料大廠百事公司(PepsiCo)全球永續發展副總裁羅伯塔(Roberta Barbieri)則說,「作為一家全球性企業,歡迎越南DPPA機制,將使我們以及其他大型電力用戶能夠在當地推動能源解決方案。」
日經亞洲認為,蘋果(Apple)、H&M 等品牌都期待越南的供應鏈能夠轉向使用再生能源,因此DPPA的通過,將進一步推動越南太陽能、風能及小型水力發電、生質能的進展。
值得注意的是,本月越南新的《電信法》生效後,開放外資可擁有100%所有權的資料中心,將吸引國際企業進駐投資。業界認為雖然建置成本較高,投資回收期長達五到八年,不過新電信法及DPPA機制讓企業可私下協議購買再生能源,對於資料中心業者來說,更有動機前往越南投資,有助於加強越南資料中心發展。
越南軍隊電子電信集團(Viettel)在和樂科技園區的資料中心。其30%電力消耗來自綠電,開創該地區「綠色數據中心」的先例。(圖片來源:Viettel)
法案帶動再生能源發展,但DPPA實際落地有三挑戰
不過,DPPA法案實際落地後仍有不少挑戰得面對,分成法規、成本、技術三大問題。
越南電力業龍頭之一的越竹資本(Bamboo Capital Group, BCG)副總裁范明俊(Pham Minh Tuan)認為,在上游的開發與投資,特別是透過私營電網出售電力,仍存在複雜且耗時的規劃程序;加上法令也未說明目前享有躉售費率(FIT)的案場如何轉換到DPPA的機制。
另外,位於越南平順省一家太陽能和風電投資企業代表指出,越南用電大戶主要集中在北部或南部,而大部分大型再生能源案場分散在中部地區,估計輸配電成本高昂。換言之,透過私營電網直接售電仍有困難。
最後,當大量再生能源併網,越南的電力系統恐難以承擔。未來政府可透過發展儲能技術,調節再生能源的間歇性發電問題,以維持國家電網穩定性並減少電力損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