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越南國會批准,經濟第一大城胡志明市將自8月1日起,試行一項「碳交易和清算機制」,以降低溫室氣體排放。
根據越南法令第06/2022/ND-CP號第三條第五項,這項機制涉及實施減排的計畫與項目,並依照經認可的方式生產碳權。企業獲得的碳權可在市場內進行交易,或與超過配額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相抵銷。
這次試行的碳信用額來自國内外投資者與有關計畫和項目的交易。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將公布選擇投資者的有關程序。該市交易後所獲得收益將全部歸於胡志明市的財務預算,並將用於因應候變遷及發展綠色經濟、數位經濟及循環經濟的項目。
在試行碳權交易之前,胡志明市人民委員將跟越南工商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與農村發展部、建設部與自然資源和環境部,確認該市在吸收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方面的貢獻。
另外,為了減少排放量,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也將採取多項措施,例如在技術條件合適的辦公室和公共服務單位的屋頂安裝太陽能,為總部營運提供電力。未使用的電力必須按照電力法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