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一處屋頂光電。(圖片來源:iStock)
印尼佐科威政府正在修法,禁止屋頂太陽能餘電再出售給印尼國家電力公司(PLN),以緩解PLN的負債問題,引發外界熱議,有專家認為此舉不利印尼再生能源發展,且與加快能源轉型政策背道而馳。
基本服務改革研究所(IESR)執行長兼印尼太陽能協會(AESI)主席法比(Fabby Tumiwa)認為,新規定將導致營運及投資成本增加,降低中小企業或家庭用戶裝機意願。
修法前,屋頂太陽能用戶將餘電賣給PLN後,能獲得電費減免。菲比表示,中小企業與家庭用戶多在晚間用電,而不是白天,因此如果禁止出售餘電給PLN,安裝屋頂太陽能板恐不符合用戶的經濟效益。
禁止出售餘電給PLN的規定始終難取得共識,尤其事涉國家預算,但能源與礦業資源部(ESDM)主任安德里爾(Andriah Feby Misna)表示,所以的意見分歧都會在新法出爐後被克服。
針對外界質疑新規定不利能源轉型,安德里爾表示,政府將取消屋頂太陽能的裝置容量上限,以刺激電力產業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