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CESSARY》線上舉辦「台灣綠電與碳市場發展論壇」,探討如何運用政策工具來滿足產業界的綠電需求。(圖片來源:RECCESSARY)
台灣再生能源占比約10%左右,目標到2030年提高到30%,但台灣的綠電發展機制,有機會讓目標實現嗎?專注新能源與碳市場的資訊平台《RECCESSARY》今(26日)線上舉辦「台灣綠電與碳市場發展論壇」探討如何運用政策工具來滿足產業界的綠電需求。
《RECCESSARY》綠電市場研究員洪于涵與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高銘志深入分析目前國內綠電供需不平衡的狀況與解決之道。
專家建議,應妥善運用政策工具,包含台電推出多元綠電方案,滿足中小企業綠電需求;以及再生能源補貼逐步導入市場機制,以提升再生能源的供應量,也能確保發電商財務穩定。
滿足企業綠電需求,再生能源補貼導入市場機制、台電推多元綠電方案
隨著經濟發展跟人工智慧(AI)技術日新月異,企業綠電需求水漲船高,趙家緯綜合再生能源倡議組織RE100評估,並考量台積電綠電承諾60%、製造業綠電占比達15%,他預估2030年台灣綠電需求高達700億度,2040年更上看1400億度。
趙家緯預估,台灣綠電憑證市場交易量到2028年才會到100億度規模,因此需要搭配各種不同市場機制,才能讓企業有充足的綠電使用。
不過光靠綠電憑證,已無法滿足企業的綠電需求。趙家緯點出,現在各界對於電證分離的綠電憑證檢驗愈來愈嚴謹,好比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HG Protocol)2025年的範疇2碳盤查指引將要求逐時匹配,氣候監督組織Stand.earth也要求北美半導體設廠應以企業購電協議(CPPA)為主。
趙家緯提到,現在各界對於電證分離的綠電憑證檢驗愈來愈嚴謹。(圖片來源:RECCESSARY)
為進一步擴大企業可購買綠電量,目前政府也不斷推出新的綠電工具,像是台電小額綠電跟經濟部規劃的泛官股售電平台,讓中小企業買到可負擔的綠電,但還需要更多的政策工具。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高銘志認為,台電手中有許多綠電,建議由台電扮演關鍵角色,參考國際上已有大電力公司重新包裝銷售綠電的做法,推出多元綠電方案,並加速電力交易平台發展,加入綠電交易。
雖然目前售電市場上已有許多太陽能電力進場,離岸風電也已從躉購費率走向企業購電協議(CPPA)制度,但為什麼企業仍買不到綠電?趙家緯提到,CPPA注重買賣雙方的信用評等,這不利於中小企業購電,卻也不能全押注在泛官股售電平台,因此建議參考英國的碳差價合約(Carbon Contract for Difference,CCfD)機制,此概念可以結合台灣的碳費制度,鼓勵開發商透過建置減碳項目,並鎖定一定期間內的碳信用價格,對沖綠電市場價格波動的風險。
雖然再生能源發展仍需要政府的補貼支持,但重點是導入市場機制。高銘志指出,英國的差價合約制度跟德國的電價差額補貼 (FIP)制度都導入市場議價,但仍保留部分補貼,且強調財務安定性,才可吸引廠商投資。
台灣能源轉型進入2.0時代,專家籲政府盤點土地加速開發
高銘志坦言,台灣其實有許多可以用的綠電,卻沒有進入到市場,由於台電沒有在電費帳單中揭示綠電的配比,民眾和企業無法知道自己實際使用的綠電比例。
高銘志認為,目前台灣再生能源概念仍混亂,2003年前所興建的大水力發電跟部分陸域風電皆無法進場,「完全讓台灣再生能源市場上可以交易綠電變少。」
高銘志觀察,目前再生能源概念混亂,讓台灣再生能源市場上可以交易綠電變少。(圖片來源:RECCESSARY)
除此之外,台灣也需要更多再生能源裝置量。高銘志指出,台灣再生能源發展挑戰在於土地取得,政府往往先訂定政策目標,再回過頭取地,而土地又掌握在不同部會,應先參考國外,預先選址做環評再招標引入廠商,不僅能提高效率,也符合程序正義。
針對台灣再生能源的未來發展,趙家緯認為,關鍵是未來兩三年市場機制需支持供給更多綠電,過去能源轉型缺乏系統性的規劃,期望能源轉型2.0能加速盤整,且企業也需要一同支持台灣的綠能發展。
同時也期盼未來三年離岸風電可以度過高成本逆風的情形,有助降低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2、3-3期,甚至離岸風電第四期的建置成本;國產化退場後,開發成本也有機會降到每度電4.5~5元,加上碳費、電價調漲等驅動力,可能會出現讓供需雙方更能接受的電價。
只是太陽光電進度明顯落後,現有裝置量僅13GW(百萬瓩),其中8GW是屋頂太陽能。趙家緯指出,未來端看未來兩三年地面型太陽能的農電共生、漁電共生能否持續推動;目前政府也大力推動地熱發展,期許2027~2028年大規模開發後,能緩解綠電市場供不應求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