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拋出的「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EU Omnibus),不僅是歐盟永續相關揭露法規的調整,更是將全面改寫全球永續發展遊戲規則的訊號。(圖片來源:iStock)
當各國企業組織仍在適ESG合規新常態時,歐盟卻於 2 月 26 日拋出了一顆「永續震撼彈」—「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EU Omnibus)。這不僅是歐盟永續相關揭露法規的調整,更是將全面改寫全球永續發展遊戲規則的訊號。本次「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的提案旨在簡化企業永續報告,其主要公布了包含 Omnibus I 與 Omnibus II 二項的主要立法提案;該提案影響層面廣,其中尤以《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SRD)、《企業永續性盡職調查指令》(CS3D)、《歐盟永續分類法》(EU Taxonomy)與《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等 4 大項內容最為令人關注,本文將透過重點解析,帶領企業組織逐步掌握關鍵變革,評估潛在影響,並制定前瞻性的應對策略。
自 2019 年「歐洲綠色政綱(The European Green Deal)」啟動討論以來,歐盟為全球永續發展樹立了多項值得借鑑參考的管理標準。然而,在這 5 年期間適逢疫情、經濟停滯和政治角力等變化,歐盟正積極評估並找尋更好的提升經濟競爭力的方法。因此,被視為歐盟關鍵報告的《歐洲競爭力的未來》 (The Future of European Competitiveness)於 2024年 9 月正式公告。
該份報告由歐盟執委會主席范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邀請前歐洲央行總裁、前義大利總理德拉吉(Mario Draghi)主筆撰寫,內容提及並建議歐盟每年應增加 8,000 億歐元投資以提高生產力,更直指繁複的永續法令規範正為歐盟企業帶來巨大的負擔,間接迫使企業將資源的分配轉向合規等法遵面向。同年同月,CSRone 永續智庫顧問群曾以「ESG 政策雙面刃!歐盟是在掀起永續革命還是設立貿易新壁壘?」為題,探討近年歐盟快速立法帶來的不平等爭議、企業組織合規壓力和全球競爭力風險。時隔不到一年,我們已透過「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EU Omnibus)的誕生,見證了歐盟政策調整與市場修正的「快速減壓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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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的提案旨在簡化企業永續報告,其主要公布了包含Omnibus I 與 Omnibus II 二項的主要立法提案;該提案影響層面廣,其中尤以《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SRD)、《企業永續性盡職調查指令》(CS3D)、《歐盟永續分類法》(EU Taxonomy)與《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等 4 大項內容最為令人關注。那麼,這顆「永續震撼彈」究竟會如何改變全球市場?企業又該如何應對?本文將透過重點解析,帶領企業組織逐步掌握關鍵變革,評估潛在影響,並制定前瞻性的應對策略。
揭秘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EU Omnibus):永續報告從繁到簡的關鍵轉折!
「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意圖透過簡化報告要求並減輕企業組織的行政負擔,以創建更有效的報告與揭露系統。該提案包括限制來自大型企業因「價值鏈合作夥伴」的 ESG 報告要求,以減輕中小企業的回應壓力,使合規性更為容易並支持永續發展工作。後續當此提案通過,歐盟各國政府約有 12 個月的時間將相關內容內化為其國家法律,而這些提案內容最主要的關鍵內容包含:
A. 《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SRD):大幅縮減 80% 報導要求企業家數
原此項主要概述企業組織建立永續發展報告的框架,要求詳細揭露其環境、社會和治理影響。根據此次「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對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SRD)進行的主要變更包括:
- 適用範圍調整:原需要報導約 50,000 家企業,現縮減至 7,000 家企業組織需要遵守新規定;
- 實施階段變更:CSRD 將分為三大階段
(一)於 2024 會計年度涵蓋員工超過 1,000 人的大型公共利益組織;
(二)於 2027 會計年度涵蓋所有其他大型企業;
(三)於 2028 會計年度涵蓋在歐盟上市的中小企業、母公司非歐盟國家的相關企業。 - 揭露原則要求:企業組織需使用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SRS)報告其永續發展績效,以提升報告的品質和可比較性。CSRD 未來將與其他法規如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 、企業永續性盡職調查指令(CS3D)保持一致,建立一個更加綜合且完整的永續報導、監管框架。
(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EU Omnibus)對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SRD)進行的主要變更/圖片來源:執行副總 陳建佑)
B. 《企業永續性盡職調查指令》(CS3D):盡職調查效力大幅減弱
此項目要求企業組織需自 2027 年起揭露如何鑑別、管理、解決其價值鏈中的人權和環境風險,促進企業組織之問責制度和道德實踐。而於本次「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中,對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S3D)進行的主要變更包括:
- 延遲報告並調整評估頻率:截止日期自 2027 年延至 2028 年,且盡職調查頻率從每年 1 次縮減少至每 5 年一次;
- 規模縮小適用範圍:企業組織相關管理規範僅限於「直接供應商」,不再強制推展管理供應鏈下游或其他承包廠商;
- 契約處理變更:企業組織若發現供應商違反相關永續合作規定,將以「暫停」而非「終止」進行契約簽訂。
(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EU Omnibus)對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S3D)進行的主要變更/圖片來源:執行副總 陳建佑)
C. 《歐盟永續分類法》(EU Taxonomy):從強制到自願性報告
原歐盟永續分類法旨在為永續金融提供通用分類系統、定義環境永續活動,要求企業組織揭露相關收入、資本支出和營運支出的比例,藉此防止漂綠行為(green washing)。根據本次「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對永續分類法的主要變更包括:
- 報告內容修訂:修訂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ESRS),建立財務重大性門檻;
- 簡化「重大損害原則(Do No Significant Harm, DNSH)」 標準:簡化關於污染防治及化學品使用及殘留等相關標準,減少 70% 報告文件;
- 計算原則調整:金融產業(銀行)未來在計算「綠色資產比率(GAR)」時,可排除那些「不在 CSRD 適用範圍內」的公司。
(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EU Omnibus)對歐盟永續分類法(EU Taxonomy)進行的主要變更/圖片來源:執行副總 陳建佑)
D. 《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簡化與豁免
此項旨在防止碳洩漏,並確保進口產品的碳排放量與歐盟產品一致;對高碳排放的進口產品徵收碳稅,以反映其碳成本。根據「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對碳邊境調整機制進行的主要變更包括:
- 推展時程延遲:計劃將實施年份推至 2027 年;
- 取消 90% 進口商的課徵義務:每年少於 50 噸碳排放之小型 CBAM 進口商得適用最低限度豁免門檻;
- 簡化申報手續:委員會預計自 2027 年公布各個國家地區年度平均碳價計算結果,減少企業組織自行計算等成本。
(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EU Omnibus)對歐盟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進行的主要變更/圖片來源:執行副總 陳建佑)
歐盟綜合提案「瘦身」有理?「減法」哲學的危機與機會!
「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EU Omnibus)的目標是創建一個整合性的法律框架,以提高透明度和問責制,減少作業重複和低效率等問題。然而,「我們需要避免將簡化等同於放鬆管制」歐盟委員會主席烏范馮德萊恩與副主席特蕾莎·里貝拉(Teresa Ribera)同時強調,儘管此提案預計可節省每年約 63 億歐元的「行政成本負擔」,簡化了報告、盡職調查和貿易合規壓力,並提升了企業組織競爭力,但歐盟仍將繼續「減壓不減速」地推行綠色政綱。
我們可以觀察到,「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的核心並非單純的簡化,而是如何「施行有意義的減法哲學」。歐盟尋求簡化的動機,源於一種誤導性的認知:認為報告和盡職調查是一種營運成本和負擔,從而削弱企業組織的競爭力。這種「報告等同於行政成本負擔」的觀點,容易使企業組織低估永續報告和盡職調查所帶來的商業價值。雖然我們都明白,在如今許多歐洲企業組織陷入經營困境的背景下,成本競爭的敘事方式似乎更容易被接受。
然而,所謂的「行政成本負擔」、「政治權宜之計」與「提供有效市場運作和永續發展透明度」之間,長期以來一直存在矛盾。事實上,收集、分析環境、社會和治理等 ESG 資訊能夠創造更多元的價值,例如幫助企業組織「定價外部因素」、「優化資本配置」、「強化企業組織對策略風險的理解」、「激勵員工」及「改善與利害關係人的關係」。
雖然現行「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的作法,看似能夠安撫那些倡導減少監管與降低透明度的市場呼聲,並在短期內創造高度關注與吸引力,然而當我們真正走上這條看似簡單的道路時,可能隨之迎來巨大且長期經營成本支出,甚至失去市場先機。這種做法也將為那些高度依賴數據標準化、可比較性的金融機構造成永續轉型道路上的重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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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變局到新局!3大關鍵建議助企業自「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EU Omnibus)開創轉型新契機
「變局成局,但並非成為定局。」
雖然目前國際市場議論紛紛,但「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現行僅為草案,歐盟立法程序仍在初期階段,在正式通過投票前仍需要經過額外的審查和批准步驟。這些步驟包括詳細的討論和談判,亦可能會對最終版本進行重大調整。尤其,歐盟理事會的相關裁決並非由歐盟委員會單獨決定,理事會需獲得合格多數同意(即至少 55% 成員國、歐盟人口的65%),才能批准任何更改。
(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EU Omnibus)立法程序/圖片來源:執行副總 陳建佑)
雖然德國和法國等有影響力的歐盟成員國已表示支持部分擬議的改革,但僅靠它們的支援仍不足以通過這些重大變革。歐洲議會中的其他政治團體對永續性法規具備自己的立場,他們亦可能提出影響最終結果的替代方案。因此,我們身為資深永續顧問提供以下 3 大建議,以協助企業組織「在混亂中穩定軍心」。
建議一:穩健推進合規,避免沉默成本擴大
面對「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可能帶來的法規鬆綁,許多企業組織擔憂前期合規努力恐將付諸流水。然而,歐盟委員會已明確承諾,將在簡化法規的同時,亦會保障企業組織既有合規成果。例如,針對 2027 會計年度需提交報告的企業組織,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SRS)的修訂將在不損害相關單位的現有努力下進行。
鑑於立法時程的不確定性,貿然延遲合規工作恐將面臨嚴峻的違規風險。各國法規雖異,但未履行報告的義務更可能導致財務與聲譽的雙重損失。除了高額罰款,企業組織更可能被限制參與歐盟資金或投資項目,進一步削弱其市場競爭力。
建議二:以永續投資驅動商業價值,掌握未來競爭優勢
篩選市場雜音,持續推動永續的商業價值,現在正是時候強化永續策略,並將其更好地錨定在企業營運中。投資於減碳評估、自然影響與氣候風險管理,已成為企業強化競爭力的關鍵。善用 AI 科技紅利,同時兼顧能源轉型,提升供應鏈韌性,方能為企業及股東創造長期價值。
企業永續策略的效益,取決於其創造價值的方式。完整的永續數據,是投資者做出關鍵決策的基石。然而,僅仰賴大型企業的單點數據,恐導致分析盲點,忽略潛在風險,進而誤導永續投資決策。因此,逐步擴大數據採集範圍,納入價值鏈上下游的資訊,才能提供更全面、更精準的永續績效評估。
建議三:掌握立法發展,強化利害關係人溝通
在全球永續浪潮下,法規與市場趨勢瞬息萬變。企業應密切關注全球永續發展動態及監管政策走向,隨時掌握最新時程與提案內容,以利及早調整策略,為未來挑戰做好準備。
無論監管環境如何演變,永續發展已然成為全球共識,更是投資人、合作夥伴及消費者高度重視的關鍵核心議題。企業組織唯有在環境、社會、治理(ESG)的報告中保持高度透明,積極回應利害關係人期望,才能鞏固競爭優勢、建立長遠信任。
目前「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EU Omnibus)的立法審議與談判,正於歐盟機構間如火如荼地展開。回顧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SRD)自初版草案到定案歷時逾兩年的審批,可見未來協商勢必充滿挑戰。然而,永續與商業發展絕非是一場「零和遊戲」,而是推動未來發展的雙軌動力。關鍵在於「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能否巧妙拿捏平衡,確保企業在提升永續表現的同時,仍具備穩健體質與市場競爭力。
這場攸關於永續與商業發展的辯證,不僅促使企業重新審視自身對永續的承諾與行動,更提供了一個思考未來商業模式的契機。面對法規變革與市場不確定性,企業組織應更加堅定推動永續發展,透過積極參與、深度對話,共同塑造更具韌性與永續性的商業未來。
※本文轉載自《CSRone》,原文連結在此。
(觀點文章呈現多元意見,不代表《RECCESSARY》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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