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碳關稅法案「清潔競爭法案」(CCA)已經二讀,盼降低氣候污染與提高產業競爭力。(製圖:RECCESSARY)
繼歐盟推出碳關稅「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後,美國也加緊腳步推出美版碳關稅法案「清潔競爭法案」(CCA),用以降低氣候污染與提高產業競爭力。《RECCESSARY》特別整理CCA運作模式與CBAM差異、對台灣影響,帶領企業與讀者認識未來的進出口須知重點。
什麼是美國清潔競爭法案CCA?
時間回到2022年,歐盟CBAM一讀後,美國參議員及眾議員6月也共同發起的環境貿易政策「清潔競爭法案」(Clean Competition Act,CCA),針對美國內外的碳排大戶製造業者徵收碳關稅,受管制的產業包含化石燃料、石化、水泥、鋼鐵等21項碳密集型產業。
由於美國缺乏統一碳交易市場,因此以相對碳排放強度作為課徵基礎,以美國財政部依據所申報的資料來計算每一類美國產品平均的碳含量,當「進口商」及「美國國內製造商」的碳排強度超過基準線,必須就超過部分支付碳關稅,目前碳稅初始價格為每噸55美元,每年漲5%。
CCA的管制範圍與收費機制為何?
受管制的產業別包含石油開採、石化產品製造、煉油產品、化肥、氫氣(工業氣體)、己二酸、水泥、鋼鐵、鋁、玻璃、紙漿和造紙以及乙醇等21項碳密集型產業,該法案已排除低度開發國家,包含阿富汗、安哥拉、孟加拉等共46個國家。
根據《RECCESSARY》的整理,預計申報截止日為每年的6月30日,納稅期限則爲每年的9月30日,範圍包含製程中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產品總重及用電情形等,其中涵蓋來自電網或專用發電源的用電、購電協議用電及不屬於電網用電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等。
未來美國CCA碳稅收入的75%將用於企業低碳技術開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資助經濟弱勢社區及改善高污染地區等,剩下25%將投入美國的經濟輔助基金(ESF),協助開發中國家。
CCA沒有試用期,通過即立即施行,也沒有設立免費排放額度及抵減制度(圖片來源:iStock)
CCA跟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有何不同?
與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不同,CCA除了涵蓋產業較廣之外,計算基準也不同,出口至美國的應稅產品,若在製程中使用其他應稅產品作為原料,也必須納入碳排計算中。
除此之外,CCA沒有試用期,通過即立即施行,也沒有設立免費排放額度及抵減制度,但對於美國國內出口製造商,則給予碳稅減免優惠。
目前法案已二讀,預計未來徵收對象還會再擴大,包括滿足一定重量的進口貨物,至2026年起,受影響產業將擴大至碳密集原料達500磅以上的成品,2028年再降至100磅以上。
預計未來徵收對象還會再擴大,包括滿足一定重量的進口貨物。(製表:RECCESSARY)
不過CCA法案是由民主黨提出,2024年11月共和黨的川普(Donnald Trump)當選總統且完全執政後,預計推進速度將放緩。《RECCESSARY》碳市場研究員胡湘渝認為,共和黨政府對氣候政策的立場較保守,且更加注重經濟成長及國內企業的競爭力,因此對於碳關稅措施較謹慎,甚至重新檢討法案內容,確保對美國經濟的衝擊降到最低。
台灣企業要如何因應?
美國為台灣第二大出口國,2024年前9月台灣對美出口達842億美元,提前刷新歷年全年紀錄。其中台灣出口美國的管制產品項目中,主要以鋼鐵及其製品為大宗,若台灣鋼鐵業排放係數低於美國平均值,CCA尚不會帶來太大影響。
因此經濟部建議,台灣的鋼鐵業者可將設備轉型為「電爐煉鋼」的方式,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才能在美國的碳關稅中取得優勢。
面對來勢洶洶的CCA,受影響企業應先做好碳盤查,且CCA計算標準更明確、採用台商熟悉的ISO標準,企業可先做好準備,完成管制產品的碳足跡盤查,盡快做好減碳措施,並發展低碳技術,強化綠色轉型,確保產業出口競爭力。
雖然CCA法案尚未正式三讀通過,時間也有可能延後,但各國對碳密集產業課稅已成為趨勢,台灣碳費徵收也將於2025年啟動、2026年正式開徵。如果想了解更多碳關稅相關資訊,歡迎加入訂閱《RECCESSARY》電子報,共同邁向環保、減碳的未來。
資料來源:Clean Competition Act、RECCESSARY、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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