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灣市面上有效碳足跡標籤636件,範圍涵蓋食品、飲料、清潔用品等。(圖片來源:iStock)
環境部推動產品碳足跡標示行之有年,目前市面上有效碳足跡標籤636件,範圍涵蓋食品、飲料、交通、清潔用品等,如今環境部再強化管理碳足跡計算及標示,讓產品製造、輸入,或是販賣業者產品製程跟供應鏈掌握碳排放量有一致性計算。若誇大產品環境效益,將面臨1萬至100萬元罰鍰。
碳足跡產品類別達172件,碳足跡有效期間縮至2年
自從2023年《氣候變遷因應法》公布施行,將自願性產品碳足跡申請核定、查驗及標示等納入規範,管理位階再提升。環境部為使碳足跡核定標示制度更完善,在去年預告「自願性產品碳足跡管理辦法」草案,經徵詢各界意見並召開研商會,於3月19日正式公布條文。
其中新法明定產品碳足跡計算、查驗、申請程序、應檢具資料、審查及核定後相關管理規定,包括碳足跡盤查,應使用經環境部公開的碳足跡產品類別規則,再以ISO 14067碳足跡計算標準及排放係數計算,經查驗機構查驗後,再將相關文件資料上傳至指定資訊平台,向環境部申請核定產品碳足跡。
目前公開的碳足跡產品類別規則已有172件,環境部表示,如果業者想申請的碳足跡產品不在其中,則要先提出適用的產品類別規則送審,也鼓勵各級政府協助業者共同提出產品類別規則,節省同類產品申請的時程。
為確保碳足跡數值正確性,環境部參考國際做法,將碳足跡核定的有效期間從5年縮短至2年,如想繼續使用,應於期限屆滿前3個月提出申請。針對過去已取得碳足跡標籤的業者,環境部表示,原使用期限繼續有效,但對於標籤使用、標示、展延等,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新版碳足跡標籤。(圖片來源:環境部)
環境部強化碳足跡標籤,推動淨零綠生活
經環境部審查核定後,業者需依照核定產品名稱及型號、標示數值及單位、核定編號、有效期間及使用方式等進行使用及標示。
辦法也明定3種關於碳足跡標籤的違規樣態,違反者將依《氣候變遷因應法》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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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取得產品碳足跡核定或核定失效後,逕自使用及標示碳足跡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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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核定內容使用,或不符產品碳足跡相關環境聲明或宣告,例如誇大產品環境效益、模糊不實陳述產品碳排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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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依規定辦理變更、未定期申報標籤使用量或未依規定保存資料等
配合碳足跡管制強化,「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也同步修正,增修產品碳足跡查驗類別,以及執行產品碳足跡查驗作業遵行事項,也增訂已取得認證的產品碳足跡查驗機構。
環境部表示,產品碳足跡標示是從消費端帶動綠色生產重要一環,盼透過強化管理機制、擴大推廣作法,結合綠色採購,消費者與生產者攜手實踐淨零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