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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補貼扶植走向市場競爭,德國再生能源花了15年!台灣綠電躉購退場何時該啟動?

德國躉購制度帶領再生能源蓬勃發展,但也造成扭曲的市場現象。(圖片來源:iStock)

隨著台灣綠電交易走向自由化,也將面對躉購機制(Feed-in Tariff,FIT)退場問題,相關討論逐漸升溫,而身為躉購先驅的德國,已經逐漸轉向競標模式,什麼契機促使他們採用市場機制?過去面臨的挑戰與應對策略有哪些?這些經驗或許能成為台灣的借鏡方向。

起源於德國的「再生能源躉購制度」

德國電力過半來源為再生能源,2023年占比超過55%,高於整體歐盟的44%。德國表現之所以能成為前段班,得歸功於全球首創的躉購費率制度奠下基礎。數據顯示,2000年剛開始實施躉購費率,再生能源發電量僅占6.2%,不到15年時間已經增加至少20個百分點。

德國電力來源變化圖。圖片來源:CLEW

躉購制度較明確的規定源自德國《再生能源法》(EEG),基本原則為「透過光、風、水、生物質產生的每度電都有權獲得固定的報酬」,且政府以保證價格收購20年,並採取再生能源優先併網的政策,而額外產生的成本則以附加費(Surcharge)的名義轉嫁到用戶身上。

德國躉購費率實施後,幾乎以每4年一次的頻率進行修訂,以符合技術及市場需求,在大幅降低開發門檻及風險、以及需求明顯成長的情況下,再生能源快速達到規模經濟,裝置成本迅速下降。

隨著各國對永續發展議題日益重視,這套促進再生能源發展的方法不斷被複製,成為包括台灣在內全球80多個國家推行類似政策的參考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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躉購制度為何導致市場扭曲?

德國的扶持政策成功使再生能源成為電力供應主要來源,不過躉購制度也對電力市場帶來了以下幾種負面影響:

1. 用電戶負擔升高

德國的風、光發電成本與一般燃煤或燃氣幾乎不相上下,但用戶的電費帳單不降反升。由於附加費計算方式與電力現貨市場連動,因此當現貨市場價格愈低,用戶需要攤提的附加費就愈高,而且政府免除部分能源密集產業的附加費,所以如果工業用戶等豁免用電的占比增加,一般用戶分攤的附加費也更高。

根據非政府組織《未來政策》(Future Policy)的紀錄,一個2人家庭(每年用電量3,000度)的附加費,在2004年每個月約1.5歐元(約新台幣51元),2009年翻倍來到3.1歐元(約新台幣105元),2013年已經漲至兩位數13歐元(約新台幣元443元),不到10年時間增加近6倍。

2. 電網壓力與基礎建設成本

雪上加霜的是,躉購機制保障再生能源併網的優先權,除了持續墊高附加費,也讓電網系統吃不消,迫使輸電業者更新基礎建設,其成本同樣反映在用戶的電費帳單上。即使相關規定隨時間進行調整,仍改變不了德國平均電價普遍高於歐盟其他國家的情況。

3. 市場競爭公平性爭議

另外,德國保護製造業等能源密集產業,免除部分或全部附加費責任的作法,也引起歐盟執委會的關切,要求回歸市場機制,讓再生能源有公平的競爭環境。

最後受到全球能源危機影響,德國政府擔心電力消費者被居高不下的附加費壓垮,因此於2022年取消附加費規定,改以碳排交易及國家預算支撐再生能源發展。

德國首創的躉購費率制度奠下綠能基礎,但也帶來用電戶負擔增加、電網壓力、市場競爭公平性等問題。圖為德國一處工廠的屋頂光電。

德國首創的躉購費率制度奠下綠能基礎,但也帶來用電戶負擔增加、電網壓力、市場競爭公平性等問題。圖為德國一處工廠的屋頂光電。(圖片來源:iStock)

回歸市場供需!德國逐步用競標機制替代躉購

附加費亂象以及歐盟等壓力,促使德國在2017年正式導入競標機制,宣告將逐步淘汰躉購費率,不再完全以固定費率收購再生能源,而是透過市場招標決定政府補助金額,並以低價者得標,且為了讓招標參與者呈現多樣性,政府放寛條件,開放小公司與大型企業共同參與競標。

競標機制主要應用在太陽光電、陸域風電、離岸風電、生質能發電,且各自有其基本規模要求,如果規模較小仍得遵循躉購機制,另外,德國政府也設定開發容量上限,除了保護電網安全,也考量再生能源開發前期成本較高,希望能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

同時為了鼓勵再生能源業投入市場交易,業者除了享有躉購價格與市場交易金額的差價外,還可以獲得額外的管理補貼,降低交易市場價格波動帶來的不確定性。

德國聯邦經濟與氣候保護部(BMWK)文章指出,修正後的《再生能源法》改變了再生能源融資方式。德國政府從躉購轉向拍賣競標機制,是因為體認到再生能源發展已經成熟,能在不依賴補貼的前提下於市場上競爭,同時掌控再生能源發展規模。

在電力市場自由化過程,德國再生能源發展從躉購機制逐漸走向競標,花費超過15年,且仍不斷修正讓制度更加完善,以實現2045年淨零碳排目標,對照台灣的發展,太陽光電從2010年開始採取躉購制度,至今也快15年,再生能源轉向競標的討論逐漸浮上檯面,政府得加快訂定發展方向,縮短兩種模式銜接的陣痛期。

資料來源:Future PolicyCLEW(1)(2)BMWKBloomberg德國新再生能源法德國能源轉型現況與展望能源知識庫

※ 本文不提供合作夥伴轉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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