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不是農業的敵人!借鑑農電共生國際趨勢,台灣如何發展本土模式?

光電不僅可改善耕作環境,其經濟效益也為拋荒農地帶來轉機。

光電不僅可改善耕作環境,其經濟效益也為拋荒農地帶來轉機。(圖片來源:iStock)

編按:蓋太陽能板需要土地空間,為了一地多用,農電共生成為發展策略,卻也引發用地衝突,和碩董事長童子賢更憂心台灣的能源轉型過度依賴太陽能,可能會摧毀農業。究竟綠電與農業如何共榮,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泉潽梳理光電用地需求及國際發展趨勢,提出台灣農電共生適合發展的出路。

近日,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副召集人、和碩董事長童子賢在民眾黨國家治理學院發表「如果2035年100%用太陽能板發電來滿足台灣電力需求,大約需要12個台北市面積來蓋太陽能板」、「台灣哪來的土地,只會摧毀農業!」等言論,再次引發公眾討論、擔憂綠能發展威脅糧食安全。

然而,此論述不僅基於錯誤假設而誇大土地需求,亦樹立「農電對立」的刻板印象,忽視國際上提倡的「農電共生」模式;恐扼殺公眾信心,斲傷脫碳轉型的首要支柱──太陽光電[1]。對此,本文意圖釐清事實、介紹國際趨勢、探討在地可行性,為讀者們提供更全面的思考框架。

釐清光電用地需求:問題不在總量,在於選址

首先,童子賢假設「100%用太陽能滿足2035年電力需求」。然而政府近期公布的「減碳新目標」實為2035年再生能源發電佔比36%[2];至2050年達60至70%,其中光電貢獻約15至20%[3]。從未有單靠太陽能100%滿足電力需求的政策目標。

基於這項實際目標,經濟部委託研究[4]推估:從2025到2050年,光電尚須擴增20至60GW(百萬瓩),約2到6萬公頃。若考量技術進步趨勢、發電效率提升,則可望降至1.3至4萬公頃。這遠低於童子賢估計的「12個台北市(32.6萬公頃)」,更遠小於台灣的法定耕地77.8萬公頃[5]

況且此需求「並非」全數犧牲農地,而是優先利用屋頂及非農地。以2025到2035年近程減碳目標為例,規劃新增的20.8GW內,近半數9GW由屋頂型分擔;其餘11.8GW雖為地面型,但將優先活用閒置的國公有與工業土地,以及地層下陷、掩埋場、污染整治場址等劣地,以紓解用地壓力。

這項減壓策略並非空想。回顧光電選址歷程,鑒於「農地種電」問題重重,先於2016年排除特定農業區,終至2020年全面禁止,逐步落實屋頂及劣地優先的路徑。由2020年統計可見,自農地變更者為607公頃、約0.6 GW[6],其它地面型則有1GW;主力轉向屋頂型,共4GW。

台灣的光電擴增規劃「並非」全數犧牲農地,而是優先利用屋頂及非農地。(圖片來源:iStock)

因此,童子賢將「總光電需求」直接等同「農地耗損」,並宣稱「毀滅農業」;顯然背離台灣光電發展的實況。

然而,這並非表示過去毫無問題。回顧2013到2020年開放農地變更期間,政策放任廠商自行選址,導致地景與農業生產環境的破碎化。儘管總量不大,但零星開發的外溢效果,其累積效應已重創農村。

這凸顯了台灣光電發展的真正癥結:源自地面型光電的不當選址,並非光電總量龐大而必然導致的用地衝突。關切台灣農業永續的我們,唯有釐清問題根源,才能對症下藥。儘管數萬公頃的需求絕非小數目,若能利用邊際土地,並導入國際間「農電共生」的創新模式,這並非一個無法克服、必然犧牲農業的窘境。

「一地兩用」新思維:國際趨勢與協同效益

更須釐清的迷思是:太陽光電的設置,是否必然如童子賢所認為「永久取代」與「無法復原」?答案是否定的。

近年來,為化解過去地面型光電與農業爭地的衝突,國際社會包括聯合國糧農組織、國際再生能源總署(FAO & IRENA)[7]、國際能源總署[20]等權威機構,皆積極看待農電共生(Agrivoltaics)及生態光電(Ecovoltaics)等一地兩用(Dual-use)模式的潛力。藉由架高型、垂直型、間作型等創新的光電板設計與佈局,讓下方或周邊土地得以持續營農、生長植被。不僅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更能擔當復育農地、強化農業韌性的推手。

首先,在日益極端的天候下,光電設施能為作物遮擋烈日、暴雨、強風、霜雹等,降低天災損失。例如,法國的葡萄園、日本的水稻田利用光電板抵擋熱傷害,以維持產量與品質。德國蘋果園與日本茶園更發揮巧思,將傳統的防雹網改為兼具發電功能的光電棚架,一舉兩得。其遮蔭效果尚可穩定土壤的溫濕度;若搭配集水系統、免耕作法等農藝措施,更能促進水土保持、增加土壤有機質,逐步改良貧瘠的土地。

在日益極端的天候下,法國的葡萄園、日本的水稻田利用光電板抵擋熱傷害,以維持產量與品質。

在日益極端的天候下,法國的葡萄園、日本的水稻田利用光電板抵擋熱傷害,以維持產量與品質。(圖片來源:Cortes de Cima/Flickr CC BY-NC-SA 2.0)

光電不僅可改善耕作環境,其經濟效益也為拋荒農地帶來轉機。對於農產收益微薄、生產條件不佳──如貧瘠、缺水、運輸不易等,或因勞力老化短缺,而休耕廢耕的農地;售電的穩定現金流可降低農場經營風險,提高農民投資新技術與設備的意願[8]。日本各地的公民團體嘗試在貧瘠廢耕地上建立農電案場,利用光電收入投資電動農機及環控設備,改良排水與地力;成功吸引青農們加入,活絡農村經濟。

日本智庫Renewable Energy Institute(自然エネルギー財団)便將「農電復墾」視為一項「地方創生」戰略。同時,他們歸納實例,以平均遮蔽率30%、每25平方公尺設置1kW(瓩)為準,對照日本法定農地中占2%、達9萬公頃的拋荒地,評估其發展潛力高達17.5 GW。此戰略亦獲日本內閣認可,甫列入第7次能源基本計畫的重點項目[9][16]

除了生產導向的農電共生,生態光電則可兼容植被生長,甚至應用於污染整治。傳統整治工程往往成本高昂、執行不易。然而他國團隊[10][11][12]發現:在進行植生復育法(Phytoremediation)的同時加裝光電板,植被生長狀況不受影響,照樣發揮吸附土壤重金屬的功效。更關鍵的是,發電收益能支應高昂的整治費用,變得經濟可行,加速土地復育。

國際經驗揭示,若能跳脫「非農即電」的二元對立,開啟「農光共享」的革新思維,太陽光電就不再是農地的掠奪者,搖身一變為農地的守衛者,共創協同效益(Co-benefits)。這種雙贏模式正逐步改變全球能源與農業的發展路徑。

「適地適用」原則:優先於劣地試驗本土模式

借鑑國際成功案例的同時,我們也理解社會擔憂引入新科技的風險,唯恐衝擊既有的糧食生產。所幸的是,根據農業部[13]最新的農地資源盤查結果,台灣仍有相當空間,得以先導入劣化或閒置的邊際土地,試驗農電共生、摸索適合本土的應用模式:

首先,我國法定農地約2.2萬公頃疑似遭工廠佔用。依據《特定工廠登記辦法》[14],部分工廠最終可能面臨遷廠或關廠,其遺留土地恐有污染之虞。若在此設置光電、結合植生復育,其發電收益不但能支應污染整治費用,同時可望承擔地面型光電的多數用地需求,得以兼顧環保及綠能發展目標。

此外,全國約有11萬公頃土地被評估具轉作農漁牧的潛力,其中5.3萬公頃列為長期休閒地,經年拋荒。這些土地若導入農電共生,可望吸引青農進駐、重振農村經濟。假如鼓勵生產雜糧、飼料作物、水產等目前仰賴進口的產品,更可提升我國的糧食自給能力。這與童子賢「休耕地種電摧毀農業文化」的擔憂恰恰相反;注入經濟誘因,才是復甦農業與文化的強心劑。

當然,考量部分長期荒地可能已演替為次生林等生態系(編按:次生林指當原始林因天然災害或人為濫墾等,導致森林受到破壞,再度重新演替直到再度形成森林),因此復墾前仍須審慎評估選址。雖然農墾與生態間本就存在張力──這並非農電模式才產生的新問題;倘若融入生態友善的設計與管理,減緩施工間的環境影響、執行復育措施,仍有機會回復生物多樣性水準,甚至淨增長。

反觀台灣的閒置農地屢遭非法填埋廢棄物[15],棲地生態恐毀於一旦。權衡現實風險,若導入農電案場、管理土地,或許更能阻止不可逆的毀壞。

這些劣化及閒置的土地合計數萬公頃;如果率先在這些邊際土地(編按:指開墾、發展農業條件較差的土地)上試驗農電共生,將能迴避衝突、共創多重效益,為台灣尋覓永續發展的路徑。

農光協力,務實前行:強化食農體系韌性之路

最後,童子賢擔憂「極端氣候擾亂產糧地區」,因而呼籲「保存農地、不能被光電取代」。我們都認同:確保足夠的農地用於糧食生產,無疑是國家糧食安全的基石。

然而,我們也需正視,僅僅保存農地本身,恐怕難以應對台灣農業面臨的多重挑戰。除了氣候變遷的威脅,尚有能源風險、社經變遷等隱憂,恐妨礙水資源、能源、勞動力、資本設備的供應,進而打擊糧食生產。況且「糧食安全」遠不只是糧食生產,更涉及儲藏、加工、分配到消費等環節。唯有保證食農產業鏈取得清潔、可靠、可負擔的能源,才能確保國人持續獲得充足、安全且營養的食物。

在此背景下,我們認為光電並非取代農業,而是協助農業、強化韌性。借鑒國際糧農組織所倡導「糧食-能源-水鏈結」(FEW Nexus)的整體性觀點,農電共生的價值便顯得格外突出:它在生產端保護作物,減輕天災農損;並且就地生產綠電,供應灌溉、環控、農機等設備,節省勞動力、水資源及能源,始得應對缺工、停灌、國際油價波動等風險。其發電尚能支持後端的冷鏈、倉儲、加工、運輸,減少農產品腐損、降低碳足跡,並提高附加價值。甚至在天災中斷電網時,緊急支援農村與食農產業鏈的基本運作。

簡言之,農電案場及其生產的綠電,足以強化產地到餐桌的每個環節,實現多面向的糧食安全,同時振興農村。面對多重挑戰的台灣農業,實有必要積極考慮農電共生這項新科技,用以修建更具韌性的農業系統。

然而,要將這些願景化為現實,關鍵在於汲取教訓、謹慎前行。回顧台灣過去貿然開放營農型光電的經驗,確實釀成「假種田、真種電」的亂象;不僅流失良田,更損害了社會信任,率先推廣光電的歐洲各國皆有類似的慘痛教訓。

以童子賢提及的義大利為例[21],該國早年的地面型光電,無序擴張、蠶食田野,引發眾怒。然而政府並未因噎廢食,而是轉向可兼容糧食生產的農電共生:2024年完成相關立法後,便投入高達17億歐元的預算,近日甫進行第2次招標,企圖於明年7月前擴增至少1.04GW。

國際經驗告訴我們,從錯誤中學習、修正發展路徑是可行且必要的。太陽光電不應成為台灣農業的敵人,兩者間具備成為夥伴的巨大潛力。懇請各界以更開放的心態,借鑑國際成敗,共同摸索一條適合本土的農電共生發展路徑。

參考資料

  1. IEA (2023), Net Zero Roadmap: A Global Pathway to Keep the 1.5 °C Goal in Reach, IEA, Paris
  2. 經濟部(2025)。《能源部門減碳行動》。
  3. 國家發展委員會(2022)。《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
  4. 經濟部(2023)。《臺灣2050淨零轉型「風電/光電」關鍵戰略行動計畫(核定本)》。
  5. 農業部(2023)。《農業統計資料查詢系統》。
  6. 陳文姿(2020年7月7日)。《全國農地變更光電審查一覽 小面積累加破2000公頃 農委會提修法補破洞》。環境資訊中心。
  7. IRENA, & FAO. (2021). Renewable energy and agri-food systems: Advancing energy and food security toward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8. Cuppari, R. I., Higgins, C. W., & Characklis, G. W. (2021). Agrivoltaics and weather risk: A diversification strategy for landowners. Applied Energy, 291, 116809.
  9. 石田雅也、塚本悠平(2025)。《ソーラーシェアリングで農業を再生:太陽光のエネルギーで地方創生へ》。自然エネルギー財団。
  10. Kyrkas, D., Mantzos, N., Beza, P., Papantzikos, V., Andreaki, C., Konstantourou, E.-E., Echevarria, G., Konstantinou, M., & Dimitrakopoulos, P. G. (2024). Effects of different shading levels on the growth of Alyssum murale, a nickel hyperaccumulator for use in agromining. Ecological Research, 39(4), 460–470. 
  11. Li, Z., Sun, X., Zhou, J., Wu, L., Bi, D., Zhao, J., Zhu, R., & Christie, P. (2023). Sustainable phytoextraction of metal-polluted agricultural land used for commercial photovoltaic power generation. 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391, 136093. 
  12. Luo, J., Yang, D., Qi, S., Wu, J., & Gu, X. S. (2018). Using solar cell to phytoremediate field-scale metal polluted soil assisted by electric field. Ecotoxicology and Environmental Safety, 165, 404–410. 
  13. 農業部(2023)。《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結果》。
  14. 經濟部(2023)。《特定工廠登記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15. 柯皓翔、戴淨妍、何柏均(2022年8月24日)。從犯罪公路到公有地──衛星圖解全台廢棄物濫倒熱區。《報導者》。
  16. 經濟產業省(2025)。《第7次エネルギー基本計画》。
  17. 經濟部能源局(2023)。《112年能源供給概況》。
  18. 許晃雄、王嘉琪、陳正達、李明旭、詹士樑(2024)。《國家氣候變遷科學報告2024:現象、衝擊與調適》(許晃雄、李明旭主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與環境部聯合出版。
  19. 黃進興、唐堂、黃樹民、劉扶東、伍焜玉(2023)。《農業政策建議書 2.0》。中央研究院。
  20. Trommsdorff, M., Campana, P. E., Macknick, J., Fernández Solas, A., Gorjian, S., & Tsanakas, I. (2025). Dual land use for agriculture and solar power production: Overview and performance of agrivoltaic systems.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Photovoltaic Power Systems Programme. 
  21. Bhambhani, A. (2025, April 3). Italy Opens Another Agrivoltaics Call For €323 Million. TaiyangNews.

※ 本文為「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合作專欄。原文標題:〈太陽光電並非糧食安全的威脅;應借鑑農電共生國際趨勢,協助台灣農業面對未來挑戰〉


(觀點文章呈現多元意見,不代表《RECCESSARY》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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