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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期風電國產化擬鬆綁,中鋼與CIP呼籲扶強汰弱、擴大風場經濟規模

未來台灣離岸風電國產化該怎麼走,各界都在看。(圖片來源:中能風場)

台灣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被歐盟告上WTO,經濟部與歐盟預定13日首次諮商,台灣未來國產化的發展方向備受關注。(圖片來源:中能風場)

台灣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被歐盟告上世界貿易組織(WTO),經濟部與歐盟預定下週五(13日)首次諮商。針對未來國產化政策方向,中鋼代理董事長暨中能發電董事長王錫欽認為,在地化有助於離岸風電的長期發展,但國產化政策應該更有彈性,以達到扶強汰弱、降低成本的目標。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也補充,風場規模應擴大才能實現經濟效益,促進產業發展。

王錫欽:國產化須有彈性,強化台灣競爭優勢

談及國產化議題,中能風場董事長王錫欽指出,從各國離岸風電發展的經驗來看,幾乎每個國家都有國產化要求,只是涵蓋的範圍、項目和比例各有不同,好比英國就聚焦在金融領域,因此他認同在地產業有助於風電發展,尤其各國現在都在搶船、搶資源,在地產業能支援風場長時間的運維。

先前經濟部長郭智輝表示離岸風電國產化將朝開放方向研議,對此王錫欽也認同,但期許在步調方面更有彈性。王錫欽指出,國產化標準應該有所取捨,針對台灣具備優勢的項目繼續扶持,缺乏競爭力的部分適時退出,改由進口替代,才能降低國產化成本。

CIP區域總經理許乃文補充,從示範風場、潛力場址到區塊開發的3-1、3-2期階段,政府的國產化要求有逐步放寬,未來有些國產化條件現實不可行就該刪除。

CIP作為歐商也落實國產化,許乃文表示,CIP的彰芳西島風場採用了世紀鋼水下基礎設施、中能風場採用興達海基,參與國內南北兩大供應鏈,至今已完成十多項國產化項目。。

國產化標準應該要作選擇,盤點哪些能發揮台灣優勢。(攝影:莊閔茜)

中能風場4日舉行完工典禮,王錫欽(左)受訪時提到,國產化標準應該要作選擇,盤點哪一些類別能發揮台灣優勢,許乃文(右)也認為未來若國產化條件現實不可行就該刪除。(攝影:莊閔茜)

規模經濟比國產化重要,CIP籲政府優先解決融資問題

針對風電3-3期國產化退場傳言,許乃文認為現在討論還太早。她表示,全球離岸風電產業都在搶資源、供應鏈成本也大漲,3-1期風場完工併網時間確定展延一年,預料3-2也會延後,政府應先務實看待台灣離岸風電遇到的挑戰,優先解決3-1期風場的融資問題。

目前CIP特別關注風電3-1期渢妙風場的融資進展,許乃文指出,與CIP簽署企業購電協議(CPPA)的企業橫跨了半導體、通訊及傳產等台灣關鍵產業,CIP以台灣在地風電供應給用電大戶,提升台灣的出口競爭力,未來是否繼續推動就端看銀行意向。

許乃文強調,比起國產化,風電的規模經濟更重要,CIP擁有豐富離岸風電建置經驗,國產化程度高低不是問題,但若能開放單一風場容量上限至1GW(千瓩)或1.5GW,將有助於供應鏈獲得大額訂單,提升經濟效益與產業發展。她舉例,CIP已在澳洲、菲律賓各獲配4GW、2GW容量,世紀鋼也有意去印尼設廠搶單,搶攻水下基礎發展海外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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