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預告「氣候變遷風險評估作業準則」草案。(圖片來源:iStock)
為提升各級政府應對極端天氣事件的氣候調適能力,強化氣候風險管理,環境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18條規定,預告「氣候變遷風險評估作業準則」草案。
建立一致性作業準則,草案4重點一次看
透過新草案,期望政府部門進行氣候變遷風險評估及調適方案推動時,建立一致性的操作程序與作業準則。環境部表示,將持續與各級政府合作依本準則草案進行操作示範,推動落實氣候變遷風險評估,並透過能力建構及技術輔導,全面提升各級政府氣候調適規劃執行能力。
本準則草案參考國內外實務經驗,草案重點包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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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訂評估原則與方法:氣候變遷風險評估須涵蓋範疇界定、現況與未來風險分析,並納入危害度、暴露度及脆弱度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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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調適決策機制:各級政府應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調適選項,並評估其可行性與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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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跨部門協作與公眾參與:鼓勵公私部門與民間共同參與氣候風險評估與調適決策,推動氣候調適政策主流化與社會包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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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滾動式檢討與修正制度:根據最新科學報告與國內外發展趨勢,適時檢討並修正調適方案,提升調適措施有效性與可複製性。
「氣候變遷風險評估作業準則」鼓勵公私部門共同參與氣候風險評估與調適決策。(圖片來源:iStock)
調適方案須依科學報告,滾動更新風險評估
環境部強調,未來各級政府研擬、推動氣候變遷調適方案及策略時,需按照準則規定,使用當期氣候變遷科學報告,並採用國內外科學研究機構跟政府單位的氣候變遷衝擊調適方案,以及地方調適執行方案,來降低氣候衝擊。
未來也需參考相關報告及建議,滾動進行氣候變遷風險評估,環境部指出,各級政府評估未來氣候變遷風險時,也應藉由調適應用情境,評估氣候變遷易受氣候變遷影響對象,以及所對應業務範疇未來衝擊或風險。
針對新的作業準則,環境部指出,目標為降低調適執行差距,包括針對易受氣候變遷衝擊的跨領域調適策略、政策或計畫實施內容, 評估潛在正、負面影響,同時彙整執行調適選項與行動過程調適障礙,並提出未來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