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企業用電效率、推動能源用戶節電,經濟部擬訂新節能草案。(圖片來源:iStock)
為提高企業用電效率,並持續推動能源用戶節電,經濟部擬訂草案,並於 14 日預告。未來4年契約用電容量801~10,000瓩者,平均年節電率目標維持1%,超過10,000瓩者,則提高至1.5%,預計2025~2028年期間,全體大用戶可再節電94.7億度。
「用電愈多、責任愈大」,經部推出新節能目標
根據用電愈多、責任愈大原則,經濟部指出,新草案的「節電目標」將依據「全公司」或「用戶」的契約用電容量級距,設定不同節電率目標。
-
契約用電容量801~10,000瓩者,平均年節電率目標維持1%
-
契約用電容量超過10,000瓩者,平均年節電率目標提高至1.5%
-
國營事業肩負重要社會責任,帶頭示範節電1.5%
經濟部指出,「114 年至 117 年能源用戶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草案,主要錨定契約用電容量超過800瓩之企業大用戶,用戶約4,900家,未來4年內將要求以「全公司」進行節電,預計4年內全體大用戶可再節電94.7億度。
新規定未來4年內將要求以全公司進行節電目標管理,方便企業整合內部資源。(圖片來源:iStock)
企業節電成效顯著,新規引導用戶「全公司」全面節能
現行規定要求大用戶2015~2024年平均年節電率要達1%,經濟部指出,在2015~2023年間大用戶已節電234.36億度,平均年節電率相較2006~2014年提升0.76倍,年節電率中位數1.46%,成效相當顯著。
不過由於現行規定將於今年底到期,因此經濟部擬訂新草案,以引導用電大用戶進一步加強推動節電的深度與廣度。
新草案與現行規定差異在於,針對4,900家、契約用電容量超過800瓩的企業用戶,未來4年內將要求以「全公司」進行節電目標管理,利於企業整合內部資源,全面推動旗下各分公司或廠區進行節電。
為減輕企業衝擊,經濟部也規劃配套措施,好比延續推動產業創新條例第 10-1 條之投資抵減租稅優惠、擴大適用購置設備範圍等;建立一站式節能技術診斷與輔導管道,以及辦理媒合會引介大用戶與節能服務業(ESCO)合作,加速落實節電。企業也能以「大帶小」或透過供應鏈的方式共同節電,提升整體節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