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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工商部已向政府提議,允許製造企業直接向風力和太陽能發電廠等再生能源來源採購電力,無論越南國家電力集團(EVN)是否參與。
越南DPPA擬採兩模式 賣方綠能電廠容量須逾10MW
據《河內時報》,越南工商部在直接購電協議(DPPA)機制的法令草案中概述這項新採購方式。草案規定,購電方必須是以22kV或更高電壓進行生產的組織或實體,每月平均用電量達50萬度(kWh)。售電方須是容量逾10MW的併網再生能源發電廠。不允許家庭用戶直接交易。
越南工商部制定的直接購電模式有兩種選項:透過私營電力線路或透過EVN國家電網。
當組織或實體透過私營電力線路,直接從再生能源電廠購買電力時,沒有容量、輸出或電壓等級的限制。合約條款和電價由買賣雙方直接協議。唯一要求在於,電力來源必須是國家及省級電力發展規畫之一,並具發電許可證。
如是透過國家電網進行DPPA,買賣雙方協商並達成固定價格合約。交易將依據工商部的電力批發市場競爭規範,在現貨市場進行。
DPPA電力項目擬擴大種類 客戶端納入工業區等企業
越南的外商投資企業多次要求開放DPPA機制,他們認為這項政策將對能源產業的競爭帶來正面影響。
越南工商部在近三年前首次提交DPPA 試行草案以徵求意見,初期試行容量為1,000MW。三星(Samsung)等多間大型企業當時皆提出參與。
在最新草案中,工商部表示,在電力用戶和再生能源來源之間試行DPPA初期階段後,電力項目可擴大涵蓋水力發電和生質能。此外,依據需求和越南電力市場發展,該機制也可擴展到其它類型客戶,例如一般企業。工業區、經濟區和加工出口區客戶在與零售供應商解除合約後,可參與直接交易。
越南工商部去年底的一項調查發現,約有20間大型企業有意直接採購電力,總需求近1,000MW。此外,有24個容量1,773MW的再生能源項目尋求透過DPPA出售電力,另17個容量2,836MW的項目也正考慮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