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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針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臭氧層保護法規》提出修改與補充,其中溫室氣體盤查、排放額分配等細節變化較大,因此受到市場關注。
政府要求第三方證明 提高碳盤查準確性及透明度
在溫室氣體盤查規定方面,修改後的草案指出,各省人民委員會不再經手企業盤查結果,而是改由第三方獨立單位進行查核後向政府呈報,以提高盤查結果的準確性與透明度。
根據原法規內容,查核單位必須符合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或具有越南TCVN ISO 14065溫室氣體盤查資格,或該單位技術人員已按照UNFCCC要求,完成溫室氣體盤查課程並取得證書。或具有越南TCVN ISO 14065溫室氣體盤查資格。
越南自然資源與環境部(MONRE)指出,當地查核量能有限,因此草案增加技術人員取得資格的方式,也就是通過TCVN ISO 14064-3訓練課程,另外,草案也補充說明未來公布合格組織名單的程序。
新版草案納入畜牧業 需盤查企業數增至近三千家
草案同時將畜牧業納入溫室氣體盤查清單中,加上其他產業新增家數,目前為止,整體需進行盤查的企業增加至2,893家。
草案也補充說明,將於2026至2030年期間,按產業分批發放溫室氣體排放配額,其中排放量最高的火力發電、鋼鐵、水泥製造業,約200家企業,被政府列為首批名單。這些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占上述2,893家企業總排放量的45%。
MONRE強調,溫室氣體盤查結果是排放配額交易市場運作的基礎,且政府會根據遞交碳盤查結果的企業數量調整產業排放配額。
此外,《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臭氧層保護法規》第10條指出,企業減碳結果必須通過審核,但草案將其取消,另一方面,新增規定要求企業減碳計畫必須通過審核。
目前草案已進入徵求公眾意見階段,MONRE將彙整各方意見後向立法單位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