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商部公布新版零售電價草案,並針對電動車充電樁業者電費計算方式提出3個方案,其中比照商業用電來計算電價,最有可能取得司法部同意。
越南「2014年第28號決關於零售電價標準」實施已久,今(2023)年11月工商部向司法部提案新的零售電價標準,其中針對電動車充電樁廠商,研擬出3種可能的計價方式:
方案1:專屬電價機制。有別於製造業用電與商業用電,這種計價方式將把電動車充電樁業者獨立出來,設計一套全新的計價方式,而發電業者將能直接反映發電成本。
方案2:依商業用電計價。由於商業用電價高於平均電價,因此這個方案恐增加充電樁廠商的購電成本,並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進而影響購買電動車的意願,不過此方案已獲得越南電力集團、河內電力公司及越南消費者保護協會的支持。
方案3:依製造業用電計價。由於製造業電價低於一般平均電價,因此充電樁廠商的買電成本可望下降,有助於推動電動車發展。此方案獲得越南交通部以及電動車大廠Vinfast的支持,但此計價方式無法反映發電成本,如果發電業者因此提高其他用電戶的電費,將與越南政府的期望背道而馳。
越南一般零售電價會依使用時段計費,例如在低壓電等級中,依商業用電計價,尖峰時段價格將比非尖峰時段高出179%,比一般時段高出71%。專家與企業代表普遍支持商業用電計價,避免增加其他用電戶的電費。而目前越南共用充電樁設備的電價,是依營業地點的類別來計算,新的電價方案將統一計算方式。
《越南交通報》引述能源專家報導,試圖拿電動車與汽油車做比較,如果一輛排氣量2.0升的汽車,行駛100公里的油耗約為10公升,應支付24萬越盾(約新台幣311元),而電動車行駛相同距離約耗費20度電,再以電動車用戶自行在家安裝充電樁(電價約每度3,200越盾)計算,應支付6萬4,000越盾(約新台幣83元),因此駕駛汽車的費用大約高出電動車2.7倍。
如果使用共用充電樁,以越南Vinfast的充電樁為例,電價為每度3,255越盾(約新台幣4元),計算下來與使用居家充電樁差不多,不過Vinfast充電樁僅限自家品牌電動車使用。
另一家,越南EV One公司充電站服務資料顯示,消費者使用一般AC充電費率為每度7,900越盾(約新台幣10元),快速充電的DC充電則是每度9,900越盾(約新台幣13元),整體而言電動車充電費用低於汽車燃料費。
從上述比較表可發現,電動車即使使用快速充電服務,費用仍低於汽車,甚至使用一般充電服務,費用也只有燃油的66%。越南仍在盡力解決充電站擴展問題,以推動電動公車與民眾電動車使用率,業界也希望新的電價能夠加快市場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