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烏俄戰爭後電價飆漲,歐盟委員會去年承諾改革電力市場規則。根據路透社7日看到的歐盟電力改革草案摘要,歐盟計畫採用丹麥等七國聯名提議使用的價差合約(CfD),並在未來擴大電價合約的使用,以固定價格向發電廠支付電費。此舉避開對電力市場進行徹底改革,同時保護歐洲消費者免受價格大幅波動的影響。
草案內文表示,若歐盟國家希望支持對風力發電、太陽能、地熱、水力發電和核能的新投資,那成員國應採取雙向價差合約或類似的等效合約。
價差合約是一種規避變價差異的財務工具,雙向價差合約特指無論現貨市場電費高低,均需由簽訂合約雙方共同約定承擔。經由價差合約,無論發電業者或購電業者皆可規避部分電價風險,有益整體電力市場、再生能源與低碳電力的發展,也能加速歐洲擺脫化石燃料的腳步。
此外,簽署價差合約能為投資者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並幫助降低消費者能源帳單的波動性。歐盟文件草案稱,若市場價格高於差價合約的執行價格,那麼發電業者獲得的額外收入應分配給最終電力的消費者。草案還強調,各國政府應確保消費者能夠獲得固定價格的電力合約,以便他們支付最划算最穩定的電費。
草案也提及,應讓購電業者更容易簽署購電協議(PPA),也就是另一種直接從發電廠購買電力的長期合約。
如果歐洲能源價格飆升到極端的程度,歐盟委員會建議允許各國政府暫時干預固定價格機制,並以較低的價格向消費者和小企業提供部分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