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業減碳壓力倍增 專家籲實施燃料碳定價

EN

普氏能源資訊(S&P Global Platts)報導指出,由於海運業矢志在2050年將全球海洋運輸排放的溫室氣體減半,甚至有望在明(2023)年將此一目標提高到淨零排放,諸多專家皆建議應為船用燃料實施碳定價以實現此願景。

聯合國氣候變化高級別倡導者(UN High Level Climate Action Champions)的航運負責人帕爾默(Katharine Palmer)指出,許多海運業相關人士已經呼籲在本世紀中期之前應將減排目標提高到全面脫碳。

根據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的研究,全球海運業一年排放約9.4億噸的二氧化碳,至少占全球碳排的2.5%,如果將全球的海洋運輸視為一個國家,它會是全球排放量第六大國,更甚德國。

帕爾默表示,「為了以符合經濟效益的方式實現氣候目標,分析師一致認為,未來出台的監管框架需要涵蓋對於市場的規範措施」,她認為碳定價是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

國際海事論壇項目總監潔古(Ingrid Sidenvall Jegou)引用研究數據指出,海運業若要在2050年減少50%的海上排放量,碳價必須達到每公噸173美元至264美元;而若要達到完全脫碳,價格則必須介於191美元至360美元之間

她補充指出,海運業仍有機會實現淨零排放,但必須現在就採取行動,前提是到2040年,零排放燃料必須成為主要的燃料選擇,因此將需要製定國際政策框架,加速實現公正、公平和有效的轉型。

專家強調,採用碳訂價機制不僅能讓替代燃料更具競爭力,也可以產生資金支持能源轉型、扶持易受氣候變遷影響的國家以及可能在氣候轉型中蒙受損失的地區。從全球海洋運輸獲得的碳收入也可以再投資於海運業,用以進行港口基礎設施優化、貿易便利化和建立航運連通性,藉此改善物流並降低海運成本。

儘管有上述優點,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貿易物流主管霍夫曼(Jan Hoffmann)認為,仍會有國家不願意支持海運業碳定價,但他相信各國未來會明白,若將碳定價和實施速度限制或禁止特定技術等其它選項相比,前者是最低成本的解決方案。

Back

更多相關新聞

TOP
索取下載

請填寫資料後立即開始下載

姓名
公司
職稱
公司信箱
本網站使用cookie為您提供更好的瀏覽體驗,了解有關我們如何使用cookie的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