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地区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而各国长期以来希望借鉴类似欧盟的区域性再生能源凭证系统(Guarantees of Origins,简称GoOs)模式,发展一套区域性凭证系统,以充分利用各国在再生能源及市场发展方面的优势。 但由于早期阶段各国政府缺乏明确共识,对新能源发展的积极性不一,因此该构想的推进受到阻滞。
近期,东盟能源局(ASEAN Centre for Energy, ACE)正与韩国BIMP-EAGA-ROK合作基金(BIMP-EAGA-ROK Cooperation Fund, BKCF)合作推行为期两年的跨国再生能源凭证合作计划——RECAP计划(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 System in BIMP-EAGA Countries)。 该计划旨在研究文莱、印尼、马来西亚和菲律宾(BIMP)四国的市场潜力,并为其制定跨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凭证市场规则与框架。 其计划的受益人包括参与国的国有电力公司、能源机构,以及致力于使用再生能源的私营企业。
跨区域挑战
建立区域性的可再生能源凭证系统必须符合特定条件,除了要确保统一的市场标准能够适用于各国市场,国际公信力也是一项重要考量。 举例来说,RE100最近发布的技术规范要求在欧盟地区使用GoOs时,必须确保凭证的生产地与电力使用区域之间有电网连接,因此东盟的新凭证也必须符合类似的规范,以向RE100提交有效的绿色电力采购证明。 尽管东盟目前已经完成了四国间跨境电网的规划,但由于尚未正式执行,即使该区域的凭证系统成功推行,参与国的企业也无法通过该系统向RE100提交绿色电力采购证明。
图一、东盟跨国电网系统示意图
跳出原市场框架
尽管RECAP计划尚未完整公布细节,然而东盟参与国的独立发电厂(IPP)是否具备诱因从原有模式转换为新的市场凭证是一项值得关注的问题。 下表一为四个参与国现行的再生能源机制,其中马来西亚已推出国家型凭证mGATs,其在2022年完成试点计划并将持续进行后续规划。 此外,印尼与菲律宾的国家电力公司均已和国际凭证标准合作。 在印尼,厂家可以通过国家电力公司购买美国APX公司发行的TIGR凭证; 菲律宾则与I-REC合作推出国家型再生能源交易系统(PREMS),其亦允许企业经由国家电力公司购买凭证。
整体而言,四个参与国中除了文莱的市场发展性较不明确,其他国家的再生能源凭证均有两种以上的选择,且国家系统均有参与其中。 因此东盟提出的区域型再生能源凭证计划是否可以完全取代现行的市场模式,以及该提供何种诱因让市场可以顺利接轨,将会成为接下来该地区再生能源市场的关注重点。
表一、BIMP四国现行凭证系统
区域性凭证对企业的影响
对于市场机制尚未健全国家而言,东盟若推出区域性再生能源凭证制度将能提供企业更多采购选择; 即使在没有相关市场机制支持的国家,企业也能够根据其再生能源目标进行规划。 此外,该制度亦能将多个国家的再生能源资源整合,从而降低凭证价格。 假设未来独立的再生能源凭证淡出国际市场,通过区域性再生凭证签署区域性电力采购协议(PPA)将是相较单一国家作为范围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简而言之,这项措施能克服市场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协助东盟企业利用再生能源,并优化区域内的资源配置。
ACE与BKCF的RECAP计划为跨国再生能源凭证合作奠定基础,虽面临市场一致性、国际公信力等挑战,但有望促进区域间再生能源市场整合。 然而,关于IPP转型、替代现行市场模式的激励措施,以及区域性凭证对企业的影响等问题仍有待商讨。 尽管道路尚有不确定性,但这一计划为东盟在可持续能源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盼日后能促进区域能源转型与合作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