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越南电力集团)
越南工商部10日举行「屋顶光伏发电激励措施的草案制定会议」,部长阮鸿延(Nguyen Hong Dien)在会议中透露政策走向,未来屋顶光电可以并网,且能将馀电卖给电力公司,而民众或企业可借此获得相对应收入。
阮鸿延表示,屋顶光电装置规模将不限第八版「国家电力发展计画」(PDP8)的规定,且政府还有意针对储能设备投资给予优惠利率。
越南副总理陈红河(Tran Hong Ha)也在会议上强调,在技术许可、系统安全、价格合理的条件下,优先发展屋顶光伏、离岸风力、生物质能、废弃物发电,以及直接出口的发电厂、绿氢、自发自用的项目。其中,又以屋顶光伏较符合经济利益及土地规划。
他要求工商部订出运作方式,包含自用与出售两大机制,并制定相关鼓励措施。
- 对于仅自用,不出售的办公大楼、民宅等屋顶光伏,应简化程序与必备文件。
- 对于企业屋顶光伏,若有安装储能设备,应给予合理的价格、贷款利率和税务等优惠。
越南电力集团(EVN)旗下北部电力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杜文伍(Do Van Nam)表示,应有政策鼓励工业园区企业安装储能设备,将馀电转化为干净的基础电源(fundamental power),并在晚间以合适的价格将已储存的能源传输到国家电网。
而能源专家陶日廷(Dao Nhat Dinh)强调,以他的理解,投资者想要出售屋顶光伏馀电,应额外装置储能设备。白天时间储存馀电,在晚间释放使用或传送国家电网出售。而储能设备投资成本比太阳能板还要贵2到3倍,因此政府应给予优惠利率。
比起2023年底工商部的草案内容,EVN可以 「零元」收购馀电,以维持各企业、组织、民众的屋顶光伏能稳定运作,在法规方向修正后,可望提高部分投资者意愿。
工商部表示,若政府许可,该部将在5月至7月期间起草法令并征求公众意见(至少60天),预计8月工商部修改初稿后进入正式流程,最快10月完成草案并提交政府批准,若顺利,该法案将于12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