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與台灣上市櫃公司治理協會共同舉辦「2025永續報導新趨勢論壇」。(圖片來源:KPMG)
未來企業永續資訊揭露將逐漸從「自願」轉向「強制」,因此企業在積極推動ESG承諾與行動的同時,也面臨漂綠風險挑戰,若綠色宣稱與永續標榜未符合事實,可能引發法律責任與信任危機。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15日)與台灣上市櫃公司治理協會共同舉辦「2025永續報導新趨勢論壇」,邀請台灣監管機構分享最新執法態度與實務觀察,以及全球反漂綠監管動向與裁罰案例,協助企業提升永續報告品質與透明度。
永續揭露須接軌國際,非財務揭露升級
安侯永續發展顧問經理鄭淑仁表示,截至目前,歐盟與永續相關法規已超過190項,涵蓋多元產業,並依據法規性質、適用門檻與企業規模,對企業營運產生不同程度影響。
為接軌國際,金管會自2023年發布「我國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並於今年7月完成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法規預告,將自2026年起分3階段接軌,要求上市櫃公司於年報專章揭露永續資訊並經董事會通過,年底前將正式發布修正規範。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彥良強調,推動永續揭露的核心價值之一,即在於避免「漂綠」,並透過將內控與經營策略結合,進一步強化企業競爭力,打造更具透明度與國際信賴的台灣資本市場。
台灣上市櫃公司協會理事長周俊吉指出,台灣也預計自2027年起,企業將依IFRS S1、S2準則以永續專章形式揭露於企業年報中,報導時點也須與財務報告一致。
安侯永續發展顧問副總經理謝孟哲指出,儘管歐盟綜合套案擬針對永續報導、環境與社會盡職調查、碳邊境關稅等規範的時程與內容提出鬆綁,然而台灣主管機關已要求上市櫃公司導入IFRS永續揭露準則,及近幾年來氣候、自然、不平等與社會相關財務揭露(即TCFD、TNFD、TISFD)框架蓬勃發展,都顯示出非財務資訊揭露已走向與企業營運策略與財務規劃的整合,不管台灣企業有沒有受到歐盟相關法規列管,皆應及早因應準備。
2027年起,企業將依IFRS S1、S2準則以永續專章形式揭露於企業年報中,企業若僅流於形式、進行「漂綠」行為,將面臨更高的聲譽與合規風險。(圖片來源:iStock)
「漂綠」代價高昂,面對法律與信任雙重風險
KPMG安侯建業永續與確信執業會計師黃郁婷指出,企業在永續資訊的蒐集及揭露上面臨諸多挑戰,如何整合企業的報導流程,以回應不同規範要求,並確保永續資訊揭露的一致性及品質至關重要。
對於在歐盟營運的企業而言,除須遵循營運所在地法規要求外,安侯永續發展顧問經理鄭淑仁建議,為因應日新月異永續議題與追蹤營運所在地區動態,企業應強化法規追蹤機制,整合內部資源,以提升資訊透明度與合規效率,進一步強化永續治理韌性。
黃郁婷指出,現行法令雖已要求企業參照GRI、SASB、TCFD、IFRS永續揭露準則等國際標準揭露永續相關資訊,但在審查機制及第三方查證方面仍有待加強,永續資訊揭露不實、誤述等,可能導致漂綠疑慮及投資人信任流失。企業應強化內部稽核、推動第三方驗證,提升報告透明度與可靠性,且企業唯有掌握新規、促進跨部門協作與資訊整合,才能在永續競爭力上脫穎而出,迎接未來挑戰。
KPMG安侯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莊植寧提醒,企業在永續報告書中盡力展現對於永續所做各項投入、承諾及展望際,也應做好避免漂綠法律風險管理。
漂綠行為常見態樣包括:於永續報告書或公司對外的永續宣告隱匿不利資訊、提出無法驗證或模稜兩可的主張、使用誤導性陳述或不實標章、永續作為做出誇大或不實陳述等。莊植寧提醒,企業一旦從事漂綠行為,不僅可能因此失去市場信任,也恐承受商譽受損、面臨法律及監管風險,甚至引發潛在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