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澳洲大型再生能源計畫 (Large-scale Renewable Energy Target, 以下簡稱LRET) 透過創建和銷售澳洲大型再生能源憑證(LGC)的證書市場來刺激澳洲再生能源發電站 。LRET 旨在通過達到2000 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法案規定的可再生電力年度目標來激勵可再生能源發電站的發展。年度目標每年都在增加,直到2030 年保持在 33,000,000 兆瓦時 (MWh)。
基本資料
- 規範對象:裝機容量超過100MW以上或是進行相關電力收購商(通常是電力零售商)。
- 截止日期:到2030年
- 主要政策內容:透過過要求責任實體交出與其在評估年度獲得的電力成比例的一定數量的可再生能源證書來創造對可再生能源的需求。
政策內容與目標
大規模可再生能源目標 (LRET) 通過創建和銷售稱為大規模發電證書 (LGC) 的證書的市場來激勵澳大利亞可再生能源發電站的發展。獲得 LRET 認證的發電站能夠為該發電站的可再生能源產生的電力創建 LGC,然後可以將 LGC 出售給在 LRET 下有責任的實體(主要是電力零售商),以履行其合規義務。每個責任實體每年需要交出的 LGC 的數量是通過將它們獲得的批發電力(相關收購)的數量(減去豁免)乘以該合規年度的 RPP 來計算的。責任實體必須每年從市場購買 LGC,並將這些證書提交給清潔能源監管機構。每年需要由責任實體提交的 LGC 數量通過可再生能源百分比來確定。2022年的可再生能源百分比為18.64%。這意味著責任實體需要交出大約 3260 萬份大規模發電證書(LGC),以履行其 2022 年的大規模可再生能源目標(LRET)義務。
而可以獲得LRET 的發電商必須利用符合條件的自然資源發電,例如太陽、風、海浪和潮汐、地熱含水層、木材廢料、農業廢料、甘蔗渣(甘蔗廢料)、黑液(造紙過程的副產品)或垃圾填埋氣。符合資格的發電商可以向政府申請成為發放LGC憑證的廠商。
LGC 也可以出售給希望自願抵消其能源使用和排放的公司和個人。在 LRET 下,發電站的認證和 LGC 的創建將持續到 2030 年。
實施進度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來的項目發展,表明 6400 MW的所需容量已達到並超過。可再生能源投資依然強勁,2020 年目標並未限制新投資。
資料來源:Australia Government Clean Energy,reccessa_web團隊整理
義務實體未達標處理
根據可再生能源目標,責任實體必須按其一年獲得的電力比例交出大規模發電證書(LGC)。
在特定年份或季度交出的證書少於其所需金額的責任實體將出現責任短缺。對於LGC,責任實體可以在特定年份結轉少於 10% 的責任,而不會產生差額費用。在責任實體未交出足夠證書的情況下, 每份未交出的證書將收取 65 美元的未完成義務費用。
差額費用必須按時支付。未支付的差額費用會產生利息費用,並根據清潔能源監管機構債務回收政策和程序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