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再生能源憑證(T-REC)為台灣所發行的可再生能源憑證, 2017 年開始發行,2020 年 5 月首波綠電交易啟動,首批綠電交易的總裝置容量近 90.4 MW。
基本資料
- 憑證效期:一年
- 憑證發放單位: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 憑證發放區域:台灣
- 憑證發放數量:958,176 (截至 2022 年 2 月 14 日)
- 計算方式:從發電端計算發電量並發放憑證/從用戶端實際用電計算並發放憑證。
- 憑證追蹤單位: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運作週期
每張 T-REC 只可以被轉移一次。
台灣目前有三種類型的發電廠,分別為第一型、第二型以及第三型發電廠,第一型發電廠是允許售電的發電廠;第二、三型則不行,是屬於自發自用類型的發電廠。因為這兩種性質的不同,讓台灣憑證的市場機制分為兩種。
第一型發電廠
此種方式是採標準的電證合一形式。由於第一型發電廠可以售電,因此若是該發電廠有與企業簽署售電契約,則會將綠電直(轉)供給企業用電端,同時憑證會連同電一起出售給企業,然而憑證的數量計算是從用電端真正接受到電力度數為準;舉例來說,發電廠欲轉供給 A 用戶 10,000 度的綠電,然而中途因為一些因素,真正轉供給 A 用戶的度數僅有 9,000 度,那麼 A 用戶只會收到 9 張再生能源憑證 。而企業也不可以再次轉賣憑證,因為前面已經有發電廠售出給企業的一次轉手了。
第二、三型發電廠
第二、三型發電廠的差異在於發電廠的裝置容量大小,而兩者相同之處在於均不可售電,也就是說他們都歸屬於自發自用的範疇裡,因此在第二、三型發電廠發出綠電後,仍然可以獲得憑證並將其轉賣給憑證需求端,電就沒有跟著憑證一起售出,故稱此種交易方式為電證分離。買到憑證的第三方不可以將憑證再次轉賣,因為前面已經有發電廠售出的一次轉手了。
購買方式
若是要購買電證合一的 T-REC,則需跟再生能源發電業者或再生能源售電業者簽訂直(轉)供協議,並在協議中直接定價。
若僅是想購買 T-REC,可以直接在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中競標或進行媒合。
憑證價格
官方並沒有規定價格,價格完全案按買賣雙方或競標的結果來訂定。而歷年的交易價格官方未曾公布。
憑證效益
目前已有數個組織公開承認接受 T-REC 的憑證效益:
- 美國電子產品環境影響評估工具(EPEAT)
- 碳揭露專案(CDP)
- 能源與環境設計領導認證(LEED)
- RE100
- ISO 14064-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