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EKOenergy 是國際公認的可再生電力、天然氣、供熱和製冷的品質標章,是一項非營利倡議,由 30 個國家的 40 多個環保組織所組成的。他可以與所有類型的採購(REC、PPA、自產、綠色關稅)相結合。
標籤目的
與 EKOenergy 一起出售的電力有以下保證:
- 保證來自水電、風電、太陽能、生物能源或地熱能的可再生能源
- 使用 EKOenergy 標籤能源的消費者都可以在其出版物和使用 EKOenergy 製造的產品上使用 EKOenergy
- 為新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做出貢獻,每售出 1 MWh 的再生能源,至少會有 0.1 歐元支付給 EKOenergy 作為環境基金,用於資助發展中國家的綠能發展。
如何獲得 EKOener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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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追蹤,避免重複計算:要求可靠的追蹤能源,並排除環境屬性的重複計算,因此只接受符合溫室氣體協議範圍2 指南質量標準的儀器:歐洲只接受被歐盟規章監管的電源證明系統、北美為 RECs、其他第方則是接受該國機制或是 I-REC。電力產生和電力使用需要在同一個電力市場區域中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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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性:在發電廠獲得 EKOenergy 秘書處或董事會批准後,綠色能源可以和 EKOenergy 標籤一起出售。其在發電廠域均有永續性的規範,需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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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性:當購買帶有 EKOenergy 生態標籤的電力(天然氣或熱力),必須向 EKOenergy 的氣候基金支付每兆瓦至少 0.1 歐元的資金,目的是為了發展中國家偏遠地區的綠能提供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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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與驗證:基於國家和地區當局審核和驗證。如果驗證的時候無法取得需要的資訊,將聘請外部獨立稽核員針對是否符合 EKOenergy 的要求進行查驗。
獲得EKOenergy 的再生能源憑證
必須符合溫室氣體協議範圍 2 指南中的「購電合同應該盡可能在能源消耗期間發行和贖回」和「報告和用電業務要在同一市場」:
EKOenergy 分佈地圖
Source: EKOenergy
認可EKOenergy價值的單位
目前認可 EKOenergy 價值的組織/ 單位有:
- The Greenhouse Gas Protocol Scope 2 (Chapter 11)
- CDP’s technical notes for accounting of Scope 2
- LEED
- SDG implementation
- European Citizen’s Pr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