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

碳交易

為達成碳中和,政府推出之碳交易機制可以鼓勵企業超額減排,並出售多於之額度,在減碳之餘也能為企業開拓新的收入。

碳權及碳盤查基本介紹

碳權及碳盤查基本介紹

大家口中的碳權其實可以再根據產生方式、內容差異分成兩種形式。第一種是排放額度或常稱為配額, 第二種是減量額度。
歐盟碳交易

歐盟碳交易

採用總量管制交易規則,在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基礎上,透過買賣行政許可的方式來進行排放,企業可以出售配額、保留許可量以提供自身未來需求或購買額外需要的額度,以確保整體排放量在特定的額度內。
中國碳交易

中國碳交易

採碳配額分配方式 (非總量管制),按照供電或供熱的基準值進行分配,實際供電和供熱值須到最後才會得知,因此會先按照前一年供的電(熱量)的70%進行預發放,最後再根據實際排放量對配額進行最終核定,多退少補。
韓國碳交易

韓國碳交易

政府制定全國排放配額分配方案,包括排放配額總量、分配標準和配額,以及以五年為單位的排放權交易制度、減排結果確認等事項。
印尼碳交易

印尼碳交易

印尼於2023年正式啟動排放交易體系(ETS),該國設定到2030年,全國將能減少31.89%至43.2%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並於2060年達到淨零目標。
黃金標準(GS)

黃金標準(GS)

黃金標準(GS)是由世界自然基金會(World Wide Fund For Nature)、南南北合作組織(South-South North Initiative)以及國際太陽組織(Helio International)發起,於2003年制定完成。
碳驗證標準(VCS)

碳驗證標準(VCS)

碳驗證標準(VCS)是2006年啟動的自願性碳認證標準,由非營利組織 Verra 開發和運行的碳補償計劃,流通於全球並且僅關注溫室氣體減排性。
清潔發展機制(CDM)

清潔發展機制(CDM)

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於1997年被提出,是京都議定書明訂的三種彈性機制中,唯一包含開發中國家的國際減量合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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