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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企業漂綠 台灣環保署靠2招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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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環保署警告當地企業別「漂綠」,也就是營造企業友善環境的虛偽形象,同時隱瞞溫室氣體排放等負面影響。

環保署鼓勵企業透過準確的碳盤查追蹤排放量,並建立第三方查驗機構查證,隨著《氣候變遷因應法》(Climate Change Response Act)在2月15日上路後,這些行動更顯重要。

環保署表示,各級政府和事業可自行或聯合共同提出自願減量專案以取得減量額度,取得之後可以移轉、交易或拍賣給有需求者。

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將常見的漂綠分為兩類:一是「選擇性的資訊揭露」,企業只揭露其生產活動對環境有正面影響的訊息,且忽視對環境可能造成負面影響的訊息,如紙製產品取材自永續森林就貼上「綠色標籤」,卻故意忽視生產過程的其他行為,像是用氯漂白紙張和造紙廠能源消耗,恐怕涉及欺騙。

第二類是「象徵性的行動」,僅做表面上對於其形象有正面助益的象徵性作為,卻忽略解決實質問題,如某家時尚品牌捐款給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卻沒解決其供應鏈的童工問題。

為了防止企業漂綠,台灣環保署採行二大策略。第一,對於減量額度(碳權)之審核必須符合可量測、可驗證、可報告(MRV)之原則,以確保實質減量。第二,環保署已委託金管會成立並管理碳交易,環保署將負責監管並調整減量額度,以實現2050淨零碳排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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