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修正4大重點分別為:台電維持現行經營型態、開放再生能源交易限制、納管儲能跟需量反應、加強電力交易平台監管。(圖片來源:台電)
立法院今(24日)初審通過《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此次修法4大重點分別為「台電維持現行經營型態」、「開放再生能源交易限制」、「納管儲能跟需量反應」、「加強電力交易平台監管」。
經濟部能源署署長游振偉表示,2017年《電業法》修法時綠電占比只有4%,今年來到15%,預料未來綠電占比會越來越高,希望能有穩定統一的電網來維持市場。
台電維持綜合電業,不影響民間綠電交易
時間回到2017年,當時《電業法》完成50年來最大修正,台電不再是唯一的電力公司,允許再生能源發電業與再生能源售電業進入電力市場,更目標在未來6到9年電廠、電網專業分工後,台電將轉型為控股母公司,並分拆發電及輸配、售電等3家子公司,最晚需要在2026年前完成拆分規定。
不過因應國際局勢轉變,以及極端氣候帶來的電力調度挑戰,電力建設需要大量資源投入,經濟部提議台電維持綜合電業組織型態,並在2024年預告《電業法》部分修正草案,行政院也在今年1月通過,其修正4大方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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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維持現行經營型態不分割,以綜合電業提高投資效率及供電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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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再生能源售電業同業互售,增加經營彈性、減少餘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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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網型儲能及需量反應納入「特定電力供應業」管理,降低業者設立風險並擴大電力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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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電力交易平台監管機制,確保公開透明,視市場發展成立具獨立性交易單位
然而2017年《電業法》修正開放綠電交易後,台灣電力市場已經逐漸朝向自由競爭邁進,目前台灣已有102家再生能源售電業。立委邱議瑩提到台電整合業務是否會有壟斷疑慮?對此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回應,台電不分割不代表市場壟斷,民間仍可以進行綠電交易。
曾文生舉例,「鼎泰豐仍然可以賣小籠包給想要的人,台電就是當foodpanda(指平台的角色),」台電只有維持在「輸配電」自然壟斷,隨著綠電需求增加,快遞業務(指輸電)也會隨之提高,將增加輸配電量能,維繫電網供電穩定。
台電將維持綜合電業角色。(圖片來源:經濟部)
國際趨勢改變,電力業從開放轉強化管制
經濟部長郭智輝表示,電業維持不分割是國際趨勢,現在全球許多電力業都是往整合方向發展,包括電力業曾經分割過的國家,目前國際趨勢已轉為強化管制。
COVID-19、俄烏戰爭影響下,許多國家能源政策已進行調整。比如曾經由國營轉為民營的法國電力公司(EDF),法國政府已經在2023年將法國電力公司轉為100%國營化;身為電業自由化前段班的英國,其工黨政府在2024年成立國營大英能源公司(GB Energy),用於投資再生能源跟綠電供應。
為提高再生能源占比、推動電網升級,立委林岱樺認為,現在只有國有電力才可以統合風、光、水力,未來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只會直線增加;因應再生能源間歇性,以及維繫低碳電力的成本競爭力,只有綜合電業才會優先支持國家建設。
此外,今日議會初審也通過附帶決議,為了掌握再生能源發電效益,將請經濟部能源署評估建立再生能源場域各級數據監理機制,並規劃台電場域先行試辦,之後再後續推動到民營電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