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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29】聯合國碳市場可望帶來千億資金!氣候署爭取企業減碳計入台灣NDC

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9)上週開幕,隨即傳來重大突破!近200國的談判代表達成全球碳市場共識,最快明年可啟動。預估到2030年,全球碳市場交易額將達每年2500億美元、可削減50億公噸碳排放。

環境部、外交部、金管會正在密集關注,盼藉此開啟氣候金融與國際合作減碳的機會。環境部也將爭取,將國際合作所獲得的企業碳權也計入台灣的國家自主減碳目標。

聯合國碳市場討論有重大進展,可望注入千億資金。圖片來源:UNFCCC/Kiara Worth(CC BY-NC-SA 2.0)

聯合國碳市場討論有重大進展,可望注入千億資金。圖片來源:UNFCCC/Kiara Worth(CC BY-NC-SA 2.0)

「新」碳市場可望吸引2500億美元

「就在巴庫,我們突破了多年僵局」,氣候大會11日~22日在亞塞拜然首府巴庫召開,大會主席、亞塞拜然生態與天然資源部部長巴巴耶夫(Mukhtar Babayev)稱,11日的談判有重大進展,碳交易機制將全面啟動。這個改變遊戲規則的工具,有助引導氣候資源進入開發中國家。

為了讓富有的國家或企業拿錢投資開發中國家的減碳計畫,聯合國在《京都議定書》的架構下開啟了碳交易機制。隨著《京都議定書》走進歷史,《巴黎協定》取而代之,新時代的全球碳市場急需確立規則,這就是檯面最熱門的話題──《巴黎協定》第6.4條。

有了碳交易機制,開發中國家的減碳計畫可透過計畫取得碳信用額度(carbon credit,俗稱碳權),再將碳權賣給需要的國家或企業,換取氣候資金。減碳陷入瓶頸的國家也能到市場購買碳權,完成對聯合國的減碳承諾,也就是「國家自定貢獻」(NDCs)。

國際排放交易協會(IETA)預估,到2030年,聯合國監管的全球碳市場交易額將可達每年2500億美元,並削減50億公噸的碳排放。

巴巴耶夫(Mukhtar Babayev)表示,全球碳市場可讓實施國家自定貢獻的成本每年降低2500億美元。

COP29氣候大會11日的碳市場議題討論,達成初步共識,但也引發程序爭議。圖片來源:UNFCCC/Kamran Guliyev (CC BY-NC-SA 2.0)

COP29氣候大會11日的碳市場議題討論,達成初步共識,但也引發程序爭議。圖片來源:UNFCCC/Kamran Guliyev (CC BY-NC-SA 2.0)

國際排放交易協會(IETA)估聯合國碳市場有助帶來千億減碳資金。圖片來源:UNFCCC/Kamran Guliyev (CC BY-NC-SA 2.0)

國際排放交易協會(IETA)估聯合國碳市場有助帶來千億減碳資金。圖片來源:UNFCCC/Kamran Guliyev (CC BY-NC-SA 2.0)

碳市場面臨誠信考驗 金融界樂見新里程碑

根據協商中的第6.4條,新的全球碳市場將會由聯合國機構負責監督並管理碳權交易,而且也允許企業進行交易。

碳市場機制有助將資金導入開發中國家,但也有惡名。許多在開發中國家種樹、保護濕地的計畫被踢爆減碳效率不實、或是因趕走當地住民而引發人權爭議。大眾對碳市場的疑慮導致國際碳交易金額滑落,2023年上半年的自願性碳市場就出現了七年來首次的萎縮。

巴巴耶夫宣布條文達成初步共識的說法也引發程序爭議。《路透社》報導,有些國家稱他們未獲得公平的發言權。《Carbon Herald》也引述國際環境法中心(CIEL)批這種流氓行為對人類與地球來說並不是一場勝利。 碳權評級機構BeZero Carbon聯合創始人克羅斯(Sebastien Cross)則澄清,條文雖尚未定案確認,未來還有很多事要做,但協議確實打下討論的堅實基礎。

國際三大信評機構之一的《標準普爾》指出,碳金融市場樂見其成,並視第6.4條為重要里程碑。現今的碳市場因誠信不佳,導致需求疲軟、價格低廉。新成立的市場不僅有助交易,也可為減碳專案提供更清晰的準則。

開發中國家要求已開發國家必須為排碳付款,但以捐款方式達成的氣候資金長期不足。圖片來源:UNFCCC/Kiara Worth(CC BY-NC-SA 2.0)

開發中國家要求已開發國家必須為排碳付款,但以捐款方式達成的氣候資金長期不足。圖片來源:UNFCCC/Kiara Worth(CC BY-NC-SA 2.0)

迄今「最大亮點」 台灣有加入空間

台灣雖非《巴黎協定》締約國,但均遵照協定要求定期提出國家自定貢獻。環境部長彭啓明直言,今年氣候大會「最大亮點」就是第6.4條碳市場。

彭啟明表示,第6.4條若能通過,將會加速氣候金融進展。台灣的減碳計畫首要是以本地減碳優先,但不會排除國際合作。環境部已與外交部組成團隊,友邦若有適合的水力或森林計畫,就能合作取得碳權。日本、新加坡、東南亞等國已有類似計畫,台灣也在密切注意。

「這不是買賣碳權,而是新型態的合作方式。」環境部說,會與金管會合作氣候金融。新加坡是聯合國公約的締約方,目前進展比台灣快,但第6.4條的機制為台灣帶來新的機會。

氣候署署長蔡玲儀表示,第6.4條的價值在國家減量額度可以轉給非締約方。例如,台灣企業資助友邦提升再生能源的使用、增加碳匯。友邦若有多餘的減碳額度,就可以轉給台灣。這項移轉必須向聯合國的氣候公約秘書處登記,台灣雖非締約方,但碳權轉換還是會有正式紀錄。

蔡玲儀表示,氣候署現在要爭取的是讓企業的減碳也能算入台灣的國家自定貢獻,「這樣才有意義」。

環境部今年密切追蹤COP29的進展,部長彭啟明(中)將巴黎協定第6.4條視為關鍵進展與台灣加入碳市場的機會。攝影:陳昭宏

環境部今年密切追蹤COP29的進展,部長彭啟明(中)將巴黎協定第6.4條視為關鍵進展與台灣加入碳市場的機會。攝影:陳昭宏

參考資料


※ 本文獲得《環境資訊中心》授權刊登。原文標題:〈 聯合國碳市場可望帶入千億減碳資金 環境部:台灣新型態的合作機會〉,文:陳文姿 編譯;鄒敏惠 審校;李蘇竣、陳昭宏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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