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路透社取得的文件,加州已向拜登政府申請,要求批准2035年前所有銷售的新車限為電動車或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如果得到批准,將能加快終結汽油動力車的速度,具有里程碑意義。
加州空氣資源局(California Air Resources Board, CARB)去年八月已批准上述計畫,22日要求美國環境保護署(EPA)批准乾淨空氣法(Clean Air Act)底下的一項豁免條款,讓加州可以執行新規,從2026年起逐年提高零排放汽車的占比,進而在2035年前結束所有汽油車銷售。
加州強制規定,到2026年,35%的出售新車是插電式混合動力車、電動車或是氫燃料電池車,該比例到2030年將調高至68%,2035年達100%,藉此在2037年前使輕型車輛的空污減少25%。
加州要求豁免的60頁文件顯示,直到2040年,加州零排規定的成本達2,103.5億美元,但總收益可達3014.1億美元。
加州的電動車規定雖然比拜登政府提出的版本更嚴格,但越來越多州屬跟隨加州的腳步,包括羅德島、華盛頓、維吉尼亞、佛蒙特、奧勒岡、紐約、麻州等州屬都採用加州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