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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東組織拋淨零航運六計畫 籲聯合國納入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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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航運業者的世界航運評議會(World Shipping Council,簡稱WSC)首次公布具體的航運業監管及經濟發展途徑,呼籲聯合國的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簡稱IMO)應採納其建言以協助航運業實現淨零碳排。

WSC針對航運業提出了六種監管和經濟發展機制,並指出這些路徑對於IMO成員國的航運業能源轉型至關重要。

據統計,航運業的碳排放量占全球百分之三,IMO於2018年通過了一項初步戰略,計劃到2050年至少將航運業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減少至2008年的一半,然而該策略的細節仍在規劃中,預計2023年才會完成全貌。

WSC負責人巴特勒(John Butler)表示,航運業相當清楚其在溫室氣體減排方面需負擔「共同責任」,他也強調「我們不會低估這個問題。我們致力於讓航運業脫碳,並且正在研究許多概念和計畫。然而,為了進行這些投資並承擔必要的風險,我們需要一個能應對關鍵戰略的立法框架。」

WSC首先建議全球碳價應結合廣泛且值得信賴的購買計畫,方能有效地在新的低排放/零排放船舶和使用傳統燃料的船舶之間打造公平的競爭環境,預計將能促使企業使用零排放船舶。

其次是需要對燃料進行清楚的週期研究,並且結合監管機制,鼓勵採用減排替代燃料的早期使用者。

WSC提出的第三項建議是透過IMO成員國和能源供應商之間的合作關係以及能源轉型初期靈活的監管規定,藉此整合全球零溫室氣體燃料的生產和供應。

WSC在第四項倡議提出「綠色廊道計畫」(Green Corridors Programme),盼能公平地加速燃料及技術轉型。該計畫旨在沿著貿易航線引入零排放船舶和燃料,不僅能加快實質發展,也能鼓勵IMO成員國和其他相關單位專注於政府間倡議,並協調公私投資,以建設必要的生產和供應基礎設施。

WSC的第五項建議呼籲應建立新的規範以促進能源轉型,例如要求在特定日期之後建造的船舶使用零排放燃料,或規定特定日期後不得建造僅使用化石燃料的船舶。

最後,為了要讓零碳排船舶安全下水,必須針對使用零溫室氣體燃料的船舶以及岸上處理系統進行應用研發。為了儘量避免發生事故或擱淺,需要大量增加研發工作及其支出,以開發在越洋船隻上使用零碳燃料所需的技術。

WSC向IMO呈報的文件中詳細介紹了上述六項建議,並指出其所提到的每一個細節都應該被納入IMO的溫室氣體戰略,WSC也在聲明中指出,該組織期待與IMO以及其成員國合作以發展上述規劃並將其納入明確的法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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