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7月狀告世界貿易組織(WTO),認為台灣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違反國際貿易規則。(圖片來源:pixabay)
11月08日更新:歐方將暫停WTO爭端解決程序
歐盟今年7月26日就台灣離岸風電國產化要求進行世界貿易組織(WTO)爭端解決諮商,在經過數回合的溝通,終於達成共識,今(8日)經濟部指出,歐方將暫停WTO爭端解決程序。
近年國際離岸風電市場變動劇烈,面對供應鏈成本上漲、高通膨高利率環境,開發商在執行離岸風電的產業關聯性計畫(IRP),面臨許多挑戰。
經濟部指出,我方已同意在確保離岸風電計畫可如期併網供電目標下,協助產業面對國產化的困難,並在申請變更3-2期計畫IRP方面適當展現彈性,對於未來離岸風電開發計畫,選商規則將不會納入強制性的IRP,代表未來3-3期將不再強制要求國產化。
經濟部指出,部長郭智輝於5日致函歐盟貿易總署總署長Sabine WEYAND,說明上述政策承諾,歐盟貿易總署長隨即於7日回函表示肯定,在台灣落實相關承諾下,歐盟將不會在WTO採取進一步動作。
台灣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被歐盟告上WTO引發外界高度關注,經濟部日前釋出最新國產化鬆綁方向:區塊開發 3-1 期國產化維持、3-2 期採個案審查鬆綁、3-3期朝開放方向討論。
對於國產化鬆綁,開發商與供應鏈反應兩樣情。沃旭台灣董事長汪欣潔表示,政府應要更詳細說明政策,確保公開、公平與公正;世紀風電董事長賴文祥則直言,國產化不能任意開放,否則辛苦栽培的供應鏈將成泡沫。
開放國產化將衝擊早期投資商,開發商籲說明審查標準
根據3-2期選商結果,獲配容量依序為森崴集團的又德、風睿能源的海廣、沃旭能源的大彰化東北離岸風場、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的渢妙二號、科理歐的海鼎一、英華威的德帥風場。由於森崴與風睿風場重疊、風睿又與沃旭風場重疊,沃旭能源意外出局。
選商結果4個月後,國產化政策卻大轉彎。經濟部針對3-2期將朝「通案原則、個案審查」方式辦理,但若開發商因外部因素無法履行國產化承諾,可提出產業關聯方案變更申請,例如:國內供應鏈品質若經輔導仍無法達標、數量或交期無法配合、交貨條件或價格不合理等。
沃旭能源台灣董事長汪欣潔表示,希望政府能再詳細說明政策,訴求公開、公平、公正,尤其讓產業界知道產能、數量、交期、價格等審查標準,也是未來產業合作的基礎。
產業界認為,政府應詳加說明3-2期的產能、數量、交期、價格等標準。(圖片來源:pixabay)
對於接下來3-3期國產化政策將朝向全面開放,CIP區域總裁許乃文與世紀集團獲邀年代「數字台灣」節目時,世紀風電董事長賴文祥直言,「國產化不能任意開放」,世紀集團、華新麗華、洲鉅等水下基礎供應鏈在台灣已經投入超過500億元,且2022年後才開始生產,一開放下去辛苦栽培的供應鏈將成泡沫。
至於3-1期國產化方向不變,CIP區域總裁許乃文認為,CIP 3-1期的渢妙風場關鍵合約都已經到位,目前企業購電契約(CPPA) 80%以上接近完售,包括官股銀行,更有超過25家本土跟國際銀行投入融資,將會是3-1期準時交付風場,也是離岸風電第三階段成功與否的指標。
不過目前3-1期風場由於面臨全球通貨膨脹、升息及歐洲各國因俄烏戰爭紛紛提高離岸風電目標等因素,離岸風電建置成本大幅上升、主要大型關鍵施工船舶供不應求等挑戰,經濟部已點頭通案延展一年。因此也有業者認為,3-1期國產化應該要更有彈性,讓3-1風場得以完工。
台歐協商重點在3-2、3-3期區塊開發,以風場如期併網為前提
目前經濟部與歐盟仍在進行諮商中,經濟部表示,議題將環繞在WTO的國際貿易規則、國內產業出口迫切的綠電需求、既有規範與契約的法遵,以及國內產業的健全發展。
在以國內風場如期建置的前提之下,針對離岸風電第三期不同階段的區塊開發產業關聯(指國產化)政策方向,經濟部提出的台歐盟諮商的協議方向如下,簡單來說,3-1期不在台歐諮商範疇,3-2、3-3期是討論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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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不在台歐盟諮商範疇,3-1期各開發商都已與經濟部簽署行政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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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階段已進行公開招標,選商規則及產業關聯政策不變,但若涉及不可歸責開發商的事由,開發商可提出國產化變更申請,經濟部將朝「通案原則、個案審查」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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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未來國產化政策,將朝開放大方向考量。透過國內練兵經驗,輔導國內供應鏈提升能力。
台灣規劃離岸風電2030年設置裝置量達13.1GW(百萬瓩)、2050年達40~55GW,不過風電國產化方向在歐盟告上WTO後出現變動,目前離岸風電開發商與供應鏈仍在觀望,也為台灣離岸風電發展增添許多變數。
發表日期:2024/10/8
最後更新:202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