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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分析】碳費、碳交易並存可行嗎?企業被剝兩層皮?專家提三大配套政策

台灣碳費費率遲遲未拍板,近日傳出環境部研擬碳交易制度,未來與碳費雙軌並行。(攝影:陳映璇)

環境部原定2024年第一季決定碳費費率,但公布時間一拖再拖,台灣的碳費價格遲遲未出爐,顯示政府在減碳與兼顧產業發展陷入兩難局面。

近日環境部傳出重大決策,擬把歐盟「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碳交易制度(Emission Trading System,ETS)納入評估,未來碳費與碳交易制度可能雙軌並行。對此長期關注碳市場的《RECCESSARY》產業研究員胡湘渝呼籲政府須提出政策配套,「在全球已實施碳定價的75個國家或地區中,約有1/3是同時實施碳稅(費)及ETS,約有9成提出相應配套,以解決企業需要兩邊繳錢的問題。」

為何台灣一開始不採用碳交易ETS制度?

首先要了解,碳費、碳交易都是針對碳定價的政策工具。初期台灣的討論都是由環境部徵收碳費的方式,為每噸碳排放制定一個價格。根據環境部《氣候變遷因應法》,徵收碳費的對象是年排放量超過2.5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的碳排大戶,預估超過500家企業成為第一波收費對象,鋼鐵、水泥、石化、半導體業首當其衝。

至於「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碳交易則納入市場機制,由政府設定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上限,再將上限的排放許可(亦稱碳權)分配給納管的企業,初期會有免費配額,再逐漸轉成拍賣分配,在這樣的機制下,企業若超過排放許可,就會到市場上購買其他企業釋出的碳權,歐盟(EU ETS)、韓國(Korea ETS)排放交易機制屬於此類。

台灣擬參考歐盟的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給予企業免費配額,來推動碳交易市場。(圖片來源:iStock)

有趣的是,台灣一開始也考慮過碳交易制度,但後來顧慮碳交易對象少會導致市場流動性低,最終沒有實施。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新加坡,該國選擇實施碳稅而非ETS,同樣是因為市場參與者不足。

為什麼碳交易的市場規模很重要?胡湘渝進一步解釋,「在市場規模不足的情況下,碳價將無法有效反應價格訊號,降低企業減碳的誘因,」例如歐盟ETS在實施的前十年期間,價格多維持在每噸20歐元以下,相比現在每噸約70歐元的水準,價格明顯過低,過低的碳價,企業減碳的動機也不高。

碳費、碳交易雙軌並行可能的路徑與風險

如今政府態度鬆動,據平面媒體報導,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初步認同實施總量管制碳交易的方向,意味台灣的碳定價制度,未來將是碳費、碳交易雙軌並行,希望透過市場機制來驅動產業界減碳。

胡湘渝表示,若台灣未來納入碳交易制度,可能產生兩種途徑。第一採取兩者並行的方式,等於企業須同時繳兩種費用,碳費與碳交易底下的碳權購買。第二從碳費過渡到碳交易,未來僅存在一種體系,有鑒於兩者都是針對碳定價的政策工具,具備相同目的,因此兩者並行實施並非完全理想。

不過碳費與碳交易同時實施是世界趨勢,據世界銀行最新發布《2024年碳定價現況與趨勢》報告(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 2024)顯示,在全球已實施的75個國家或地區中,約有1/3同時實施碳稅(費)與ETS機制,其中有9成國家提出相對應配套措施,來解決企業需要兩邊繳錢的問題。

對企業而言,碳費和碳交易雙軌並行的風險在於,一方面需要理解兩種不同的碳定價制度,另一方面企業可能因此承受雙重負擔。

碳費和碳交易雙軌並行的風險在於,企業可能因此承受雙重負擔。(圖片來源:iStock)

碳費、碳交易雙軌並行,專家提三大政策建議

換言之,一旦台灣選擇走向雙軌並行,必須研擬完善的配套機制,胡湘渝提出三大政策建議:

第一,設計抵減或免稅機制,避免企業被剝兩層皮

首先,較常見的做法即為碳權可抵減碳稅,或是針對已納管在ETS底下的產業可直接豁免繳碳稅,包含法國、荷蘭、丹麥等多數歐盟國家,以及加拿大境內省份等皆採用此種做法。

其次,也有部分國家提出該國獨特的優惠機制,像是葡萄牙應繳稅額為該國稅率減去每噸25歐元之總額再打5折;匈牙利碳稅僅適用於獲得歐盟免費配額50%以上,且年排放2.5萬噸以上的高碳排企業。另外,西班牙、冰島等國的碳稅納管產業不與歐盟ETS重疊,避免相同產業須繳交兩次費用。

第二,完善市場機制,確保市場流動性

過去,部分國家如中國、韓國等碳交易皆曾出現過碳配額供過於求,使得交易活躍度低,造成市場流動性不足。胡湘渝建議,台灣應加強碳配額的設計,像是設定合理的總量(Cap)上限,並依據其上限分配企業可獲得的碳配額數量。

另外,針對市場規模不足問題,可藉由擴大納管產業等方式,增加市場參與者,除了能提高市場流動性,更能避免碳權交易被掌握在少數企業手中。

第三,提供民生相關產業減排優惠,避免經濟衝擊

為避免經濟受到衝擊,發生綠色通膨(Greenflation)問題,民生相關產業可以透過分階段納管、取得優惠或直接豁免繳納碳價等方式,減緩對物價造成的間接影響。目前歐洲部份國家也有採用相似作法,像是免除對供暖、供電業者等的碳稅徵收。

環境部澄清:目前以碳費徵收制度為主,碳交易是長期目標

對於研擬碳費與碳交易雙軌並行的說法,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受訪澄清,「目前環境部沒有研擬雙軌並行,碳交易總量管制是一個長期目標,短期內不會馬上啟動,現階段仍以碳費徵收制度為主。

至於碳交易的話題浮上檯面,可能與總統賴清德在4月22日世界地球日提出的五大淨零轉型策略有關。其中一項策略是透過碳定價與市場機制,加速產業向低碳轉型。因此,納入各種碳定價工具的政策討論也就變得合情合理。

總統賴清德日前提出五大淨零轉型策略,其中一項是透過碳定價與市場機制,加速產業向低碳轉型。(圖片來源:賴清德臉書)

不過另一派專家認為,短期碳費,長期碳稅才是正確的施政方向,兩者差別在於主管機關與用途,碳費的主管機關是環境部,碳費用途採「專款專用」,用在發展減碳科技或成立氣候基金;碳稅由財政部收,可作為國家財政稅收,用於社會福利或基礎建設,彈性較大。

碳費費率審議會委員、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短期碳費,長期碳稅始終是眾多關注氣候議題NGO團體的共識,」他建議,以政府的行政成本看,碳費與總量管制(碳交易)應擇一實施,在碳費制度尚未運行的當下,若進行總量管制的研擬,會讓人對於環境部的碳定價制度規畫摸不著頭緒,儘速讓碳費上路才是環境部的首要工作。

近期環境部將於7月5日召開第四次碳費費率審議會,碳費與碳交易勢必成為會議的討論焦點。目前台灣周遭鄰國,包括日本、韓國、新加坡、印尼等都已實施碳定價政策,泰國也預計2025年開徵碳稅,台灣不應再延宕,透過有效的碳定價工具,才能推動企業減碳、接軌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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