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7日協同經濟部、內政部、交通部、農業部舉行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公聽會。(攝影:莊閔茜)
環境部日前公告台灣2030年減碳新目標,將減碳幅度提高至28%±2%,同步提出2032年及2035年的減量目標引發討論,7日環境部與經濟部、內政部、交通部、農業部舉行第三期(2026年至2030年)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公聽會,吸引現場與線上參與人數近800人、對話討論近4小時。發言代表涵蓋民間團體、專家學者、公司企業到青年學生等,針對減量目標、電力能源結構與跨部門合作提出許多建言,環境部表示,未來待行政院核定後,各部門會再提具體行動方案。
減碳目標》2025減量10%難達標,環團建議2030減量上調至43%
歷經半年的研擬後,環境部在上個月第三次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中,提出台灣減碳新目標,包括法定2030年第三階段管制目標、2032年政策目標,以及與國際同步2035年的國家自訂貢獻(NDC3.0),6大部會也提出總體減碳旗艦行動計畫與目標。
其中環境部在去年12月30日首先公布2030年新目標,從原2022年發布的較基準年減量24±1%提升為28±2%,並提出2030年電力排放係數階段目標,力拚從2023年的0.49公斤CO2e/度降到0.319公斤CO2e/度,以及能源、製造、住商、運輸、農業及環境6大部門階段管制目標。
面對新的減碳目標,環團雖然肯定力度提高。但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黃馨雯指出,28±2%的2030年目標減量還是明顯不足,將大幅度轉嫁減量責任給下一代。依照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第6次氣候變遷報告(IPCC AR6),全球應該在2030年,較2019年減量43%溫室氣體,台灣基準年設定為2005年,換算台灣2030年減量目標應該要提高到43.7%。
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預計2月底將報到行政院核定。(攝影:莊閔茜)
除此之外,台灣2020年減量目標為2%,2025年為10%,以線性減量方式檢視,台灣五年應減量8%、每年應減量5.2%,然而台灣2021年不減反增2.4%,環境部應該說明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落後的改善方案,才可以在2025年實踐減量10%目標。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會中指出,「由於再生能源發展時程晚一年,2025年台灣減碳約7-8%,2025減量10%恐無法達標,未來會持續檢討。」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曼麗認為,部會應提出過去10年績效成果跟過程挑戰,才可以針對需求擬定對策。如今也看到排碳大戶、工業製造碳排占比逾5成,各部會規劃中應區分大戶、中戶、小戶,才可以逐一突破。
環團認為,根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10條第1項,環境部也應訂定5年為一期的階段管制目標,第一期及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所公布內容,分別為2016年至2020年及2021年至2025年的溫室氣體 排放管制總當量,然而這次草案環境部只有公布單年度,僅有203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管制總當量,不符氣候法規定,也與第一期及第二期的階段管制目標公告項目不一致,應儘速改善。
能源轉型》協和電廠「以氣換油」惹議,專家籲應確立無煤時程
台灣碳排約9成來自化石燃料,蔡玲儀指出,目前重點是將逐年降低燃煤,但過程中也要顧及產業用電需求,因此天然氣的過渡使用及增加再生能源比例,是第三期管制目標的重要關鍵。
然而未來除了需要加大減碳力道,還得面對用電量快速增長挑戰。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呂冠輝認為,半導體、人工智慧(AI)發展與資料中心進駐都會提高台灣的電力需求,各部會應初步評估電力增長對減量目標的影響,以及相關產業規模是否需要調整。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組長潘建成回應,經濟部減碳路徑評估已經納入AI用電,針對產業大規模生產模式,也將推動產業低碳轉型,包括低碳製程、高質化製造原材料與化學品,目前用電化石燃料占比仍比較高,但透過太陽能等多元綠能,可大幅下降。
協和電廠的天然氣改建不符環境部提出的2030電力排放係數階段目標,環團認為應轉為地熱。(圖片來源:台電)
針對基隆協和火力電廠「以氣換油」的計畫,環團代表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批評,協和電廠改建後,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為0.368公斤CO2e/度,顯示協和電廠的天然氣改建方案不符合環境部提出的「2030電力排放係數階段目標為0.319 公斤CO2e/度」,能源轉型應該要善用基隆嶼底下的新瀨海底火山,轉成地熱發電廠,零空汙也有助於滿足產業綠電需求。
經濟部能源署廖芳玲表示,天然氣有其優勢,尤其發展再生能源需要時間、光電佈設需要很多社會溝通,再生能源要到一定的量才可達到減量目標。未來綠能路途不變,但過程需用天然氣鋪路,協和「以氣換油」也有減碳跟減空污效益。氣候解決方案(Solutions for Our Climate,SFOC)政策分析師林彥廷則認為,應有必要清楚說出無煤時程,經濟部應基於淨零排放的角度,提供有關天然氣未來規劃的詳細路徑與轉型路徑,審慎考量碳鎖定效應的影響,並於接下來的部門行動方案具體說明。
6大部門》強化跨部門合作,學者籲運輸減排納入私人運具
因應2030年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環境部也請6大部門後續提出逐年的減碳行動。會中有學者提醒,6大部門減碳可善用跨部門合作,發揮更大效益,成功大學建築系教授林憲德舉例,內政部的住商部門減碳,有一部分是靠經濟部能源署的節能家電補助,期望未來各部會能通力合作,好比環境部的綠色旅館計畫攜手交通部觀光署合作。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黃俊杰提醒,未來跨部會合作,需考量如何整合指定目標跟權職執掌、集中跟分配,也需有共同滾動檢討機制。
針對運輸部門減碳,有團體呼籲應加速生質燃油應用、運輸減排應擴大到私領域。陽明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邱裕鈞認為,交通部多補助公共運輸,好比行政院通勤月票TPASS或公車電動化,但私人運具移轉難,需要雙管齊下進行深度管理,不能一味補助公共運輸,可透過牌照稅增加或課徵碳稅方式,因應許多企業關注範疇三的交通減碳,大型貨車電動化進程也需要關注。
對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組長朱佩芸表示,未來將先與企業合作降低員工私人通勤比例等方式因應,也正在商討方案中。
此外,目前的減碳計畫也鮮少納入公正轉型討論。黃俊杰認為,目前減碳計畫主要涉及經濟、社會與環境面向,希望可以更細緻或特定利害關係人,像是青年、偏鄉等利害關係人與潛在弱勢群體;陳曼麗補充,希望能就性別、年齡、族群、地區做統計資料,才能提出有力的方案,「讓不該被遺落的人不被遺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