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CESSARY》舉行線上研討會,邀企業一同探討台灣與東南亞綠電市場。(圖片來源:iStock)
在國際供應鏈要求,以及落實ESG永續發展需求下,企業綠電需求愈來愈高,為解析台灣與東南亞綠電發展與交易機制,今(30日)由《RECCESSARY》主辦、台灣綠電應用協會協辦的「台灣東協綠電與碳交易研討會——台灣企業如何保持永續競爭力」,提供企業更了解綠電市場趨勢。
《RECCESSARY》綠電研究員洪于涵觀察,台灣綠電價格較高,企業需要以負擔較大購電協議(PPA)模式取得綠電;至於東協國家從門檻較低的電證分離機制,逐漸走向更嚴謹的交易制度。
台灣綠電95%為PPA價格負擔大,創新節能策略是企業解方
人工智慧(AI)時代來臨,不斷推升用電量,台灣綠電應用協會秘書長許博涵點出,目前產業界普遍缺綠電,建置綠電又需要大量土地與資源,常出現綠電用地排擠農地爭議。
在這樣的背景下,台灣企業要如何買到綠電?洪于涵認為,台灣目前的綠電交易模式95%為PPA,跟北美國家類似,但台灣再生能源量遠不及北美國家,價格也是3倍之多,顯示出目前台灣綠電需求高、價格沒有下降,企業須以負擔較大的PPA購電模式取得綠電。
許博涵認為,將來企業用電將不再依賴台電電網,需考慮自給自足、直接購電協議(DPPA)、低碳電力等方式,企業若要維持用電穩定,民營綠電服務業者也是選項。他點出,現在有愈來愈多自發自用企業,企業也能藉由本身電力管理,包括深度節能、虛擬電廠、智慧能源管理等找到更多能源使用機會。
為解決綠電價格高、價格不透明挑戰,現在國內外業者也努力開拓PPA以外的機制,有許多不同購電機制供參考。
不同綠電採購機制的優缺點,環境外加性由左至右減少。(圖片來源:RECCESSARY)
瞄準越南、馬來西亞,助力台商了解海外綠電交易
以東南亞綠電發展最快的越南為例,由於優渥的躉購費率,越南風光過去5年快速成長,今年7月越南推出直接購電協議(DPPA)的交易機制,包括以私人電網輸電的直供購電PPA、經由國家電網的VPPA,後者主要是10MW風光案場跟大型用電戶參與。洪于涵指出,「越南DPPA不僅刺激太陽能裝置,也讓企業可以獲得更長期有彈性的綠電供應。」
洪于涵表示,對於開發商來說,DPPA機制下可販售價格也比單賣憑證還要高,再生能源開發商參與DPPA意願更高,推升憑證價格。
馬來西亞也在今年9月底正式開放國家電力以外的第三方業者買賣電,推出企業再生能源供給機制(CRESS)。馬國政府雖於2022年推出企業綠能項目CGPP(虛擬PPA),但僅限太陽能,CRESS則是鼓勵所有再生能源業者參加,主要是面對中高壓工商大戶,發電廠也是30MW(千瓩)以上綠能業者。
只是再生能源業者若要參與CRESS機制需要支付穩定與間斷電力參與費用,洪于涵指出,儲能服務業者可能因此在CRESS找到商機,也有助於水力發電跟生質能發展,但較不利於太陽能、風力發電等間歇性再生能源投入。
洪于涵說明馬來西亞推出的企業再生能源供給機制(CRESS)。(圖片來源:RECCESSARY)
對於非用電大戶,馬來西亞今年5月也開放66億度的綠電費率(GET),類似台灣「小額綠電」的概念。洪于涵指出差異在於,GET費用類似綠電議價概念,用戶電費再加上GET費率,雖然支付較高費用,但不用繳交灰電成本轉嫁費用,對營業用中高壓用戶來說,每度多繳10仙(約新台幣0.7元)就能享有國家憑證背書的綠電。越南、馬來西亞有多元多樣的綠電採購方式,但當地也面對政策不確定性、電網基礎設施不足2項挑戰。
觀察台灣與東協綠電市場發展趨勢,洪于涵分析,台灣綠電交易市場先前參與門檻高,如今也陸續推出團購方式讓中小企業更容易參與買綠電,綠電交易機制從嚴謹到寬鬆。
洪于涵提到,反觀越南與馬來西亞綠電市場則由寬鬆轉向嚴謹,雖然電證分離容易有永續風險,現在也推行風電、大型綠電機制,讓企業買到高品質綠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