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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銀行(World Bank)21日公布《2024年碳定價現況與趨勢》報告(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 2024),首次將台灣的碳價政策列入全球75個正在運作的碳定價工具之一,專家對此表示樂觀,建議我國應加快訂定碳費並如期實施。報告指,世界各國去年向企業收取的排碳費破紀錄,達到1,040億美元,惟碳價仍過低,難以推動實現《巴黎協定》目標所需變化。
台灣首入列全球碳稅和ETS,碳專家籲加快制定碳費及配套
報告指出,碳定價的採用在過去一年受到限制,但有跡象顯示,中等收入國家未來將加入碳定價行列。全球已有75個正在實施的碳稅(carbon tax)和排放交易體系(ETS),其中台灣、中國和墨西哥瓜納華托州(Guanajuato)實施了新的碳稅政策。日本除了先前列出的強制性工具外,也建立新的自願排放交易體系GX ETS,並自2023年10月開始運作,預計2026年轉型為強制性ETS。
台灣今年首度加入碳定價實施行列,《RECCESSARY》研究員胡湘渝對此表示樂觀。她認為,台灣應加緊腳步訂定碳費並應如期實施,「有鑒於台灣為出口導向國家,將面臨各國碳關稅挑戰,若台灣遲遲不推出碳稅費制度,等於將變相把錢繳給歐盟,合理實施碳價才能確保有效接軌國際。」
她也強調,價格的調整應同步設計相關配套措施,例如免費額度、抵換制度或是優惠費率等,以免造成企業減碳成本負擔過高,或導致綠色通膨。
亞洲地區碳價多落在每噸10至20美元,台灣也在這個區間。(圖表來源:世銀《2024年碳定價現況與趨勢》報告)
中等收入國家將加入碳定價行列,歐盟CBAM帶來強勁推力
世銀看好中等收入國家將陸續推出碳定價工具。報告指,印尼在2023年初推出針對燃煤電廠的ETS。土耳其計劃在立法生效後,於今年10月啟動能源及工業領域為期兩年的ETS試行階段。市場營運商預計2025年初開始。印度在2022年通過了碳市場的法律基礎,並在過去一去年建立了該系統的制度框架,概述不同監管機構的角色和責任。
現行碳定價工具涵蓋了全球排放量約24%,報告提到,目前正考慮實施的碳稅和排放交易體系雖將提升全球覆蓋率,但短期內不大可能超過30%。這突顯了應對全球碳定價挑戰所需的雄心和行動規模,該目標於COP26宣布,旨在2030年前使碳定價工具的全球覆蓋率達到60%。現有或規劃中工具的覆蓋率提高也有助於實現此目標。
此外,報告強調,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上路,標誌著全球碳定價格局的重大轉變,為碳定價帶來了強勁驅動力。歐盟CBAM過渡期於去年10月開始,要求歐盟進口商報告鋼鐵、鋁、氫、肥料、水泥和電力等進口產品內含碳排放量。歐盟執委會並在CBAM法規第30條揭示,可能將CBAM擴大至其它工業產品。歐盟將在2026年落實碳稅,這已促使各國政府考慮實施碳定價,以降低潛在的CBAM成本。
歐盟CBAM過渡期於去年10月開始實施,預計2026年落實碳稅。(圖片來源:iStock)
全球去年碳費收入破千億美元,專家:亞洲碳價仍有上漲空間
報告一大亮點是全球碳定價收入去年首次突破1,000億美元,主要受到歐盟高碳價的推動。2023年全球碳稅和ETS總收入1,040億美元,實際增長約4%。2022年為950億美元。最大單一貢獻者為歐盟ETS,去年經通膨調整後收入,比前一年增長了4%左右,這主要由於配額價格上漲。報告指,ETS持續帶來大部分的直接碳定價收入,如果免費配額減少,收入可能更高。
綜觀全球碳價概況,胡湘渝指出價格落差仍大。據世銀報告,2030年預期碳價應達每噸226美元以上,但目前碳價水準尚未達標,如欲達到升溫限制在1.5°C內的目標,全球碳價仍有明顯上漲空間,預期各國也將以此為目標逐漸調高碳價水準。觀察亞洲地區,碳價多落在每噸10至20美元區間,例如中國碳價近期突破每噸人民幣100元,實際上也僅約每噸10美元左右,預期仍有明顯上漲空間。
另據《路透社》,報告指出,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僅不到1%由碳價高層委員會(High-level Commission on Carbon Prices)建議範圍或更高的直接碳定價所覆蓋,難以實現《巴黎協定》將暖化溫度限制在遠低於2°C的目標。2017年,碳價高層委員會的報告指出,碳價在2030年前需要維持在每噸50至100美元範圍內,才能將全球氣溫上升幅度控制在2°C以下。世銀報告稱,經通膨調整後,這些價格現在需要在每噸63至127美元的範圍內。
自願性碳市場重要性日增,專家建議企業提早布局碳配額
報告亦顯示了自願性碳市場漸趨重要。胡湘渝指出,截至今年,實施碳權機制的國家已增至35個,自願性碳市場的重要性逐漸上升,在亞洲地區尤為顯著。泰國自願減量計畫(T-VER)近十年來首度升級,碳權標準的提高將促進與國際接軌,吸引更多國際投資人。
而中國今年重啟自願性碳權(CCER),提供企業更廣泛的減排管道,然而因現行方法學較少,且自2025年起,舊有的減量額度將不再允許使用,因此企業仍應持續關注其中風險,並為碳配額的配置預先做布局,以免未來碳價漲幅過高,造成企業碳成本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