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轄下的不具名機構發布一份文件,當中的幾句話在減碳界掀起一場風暴。文件的爭議在於一個簡單有意思的問題:什麼才算是碳抵銷?
這份文件是上個月發布的全球碳市場框架新草案。它強調種植樹木是基於自然方式的減碳方案,也同時淡化了使用機器或其他技術移除二氧化碳(Carbon Dioxide Removal,CDR)的作用。雖然區分減碳效力或許聽起來沒什麼大不了,但對減碳產業來說別具意義。
另一個聯合國轄下的機構「政府間氣候變遷問題小組」(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警告,想控制升溫在攝氏1.5度以下,到本世紀中葉,全球每年大致須從大氣去除數十億噸的碳。
目前碳抵銷市場規模預估為20億美元,彭博新能源財經估計到了本世紀中葉,可能成長至1600億至6240億美元不等。彭博新能源財經在另一項分析中發現,到了2037年,光是碳移除就能使市場規模達到近一兆美元。
如果聯合國宣布,自然減碳是從大氣除碳唯一真正有效的方法,可能會扼殺提供除碳服務的新興行業的發展,恐怕產生氣候危機。
根據聯合國的文件,不促進永續發展、支持技術和經濟上未獲驗證的減碳技術,皆被視為一系列的減碳罪刑之一。該文件也表示,以工程技術除碳「不適合開發中國家,也無助減少全球減排成本。」儘管有大量證據顯示,造林等傳統的減碳方案往往無法兌現減排承諾,有時甚至侵犯人權,聯合國仍宣稱傳統方式較優良。
這份文件隨即引發反彈,有多少噸的碳可被移除和儲存是否該有個標準,觸發了日益緊張的敏感神經。大家似乎唯一的共識是,目前市場上還沒有既便宜又容易、持久又耐用的除碳技術。
基本上目前世界上有兩個減碳選擇:一是花少量的錢實施自然解決方案,如種林;二是透過支付溢價換取更持久的減碳服務,如減碳新公司Charm Industrial向客戶收取每噸約600美元起的費用,比爾蓋茲曾說,他支付另一家減碳公司Climeworks的費用也是這個價格。聯合國可能偏好自然方案。
最近減碳產業的人士呼籲聯合國以「客觀且基於準則的方法」評估減碳項目,而非偏好某一種方法。最近100位減碳業界人士呼籲聯合國,採用IPCC科學專家的廣泛定義,碳移除即「以人為的方式從大氣去除二氧化碳,並將其長期儲存在地質、陸地或海洋水庫或產品中」,不區分以自然還是工程的方式除碳。
非營利組織碳商業委員會(Carbon Business Council)的執行董事魯賓(Ben Rubin)表示,「每種CDR方法實際上結合了自然和工程。」他舉例,生物碳與加強岩石風化,皆結合使用自然過程和人工工程去碳的方法。
第28屆氣候大會(COP28)將於11月30日至12月12日在杜拜舉行,這份草案是展開氣候談判前還在持續討論的其中一個項目。聯合國制定減碳標準的組織尚未通過任何框架,不過這份報告確實預告了最終草案的內容。
草案的措辭定調後,將為除碳提供一個整體框架,整個產業都會連帶受到影響,尤其此時各國政府正在加大投資這項新興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