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商部推出了電費定價的修正草案,內容提及該國將推動北部地區的太陽能項目,並建議國營的越南電力集團(EVN)以更高價格收購該地區電力,這也反映了北部的太陽輻射強度不及中南部地區。
由於預估能源產量較低,北部的定價機制將需要比中南部地區來得高,以吸引更多投資。此次電價框架調整旨在符合國家電力法的規定,採用諮詢機構的電力計算相關數據。
EVN將負責制定電價框架,該草案將在每年11月1日以前提交工商部審查及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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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必要,特別是與EVN商量電價的太陽能與風電廠數量大幅增加的時候,工商部將成立一個諮詢委員會,仔細評估EVN提出的定價框架。
此外,本次修改的新定價框架,將不適用於現有過渡期的太陽能及風電項目,僅適用於新建造並簽訂新購電協議的再生能源項目。
越南第八版「國家電力發展計畫」(PDP8)將優先發展北部的太陽能內容並強調了該國太陽能潛力龐大巨大,估計可達963,000MW,其中87%主要來自地面型太陽能。
估計在2030年前,越南的太陽能發電量將增加4,100MW,並在2050年前達到168,600至189,300MW區間。
至於風力發電,該計畫設定的目標是2030年前,陸域風電產量達到21,880MW,離岸風電產量達6,000MW。到了2050年,預期這些發電量將位在70,000至91,500MW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