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商部日前公告「關於屋頂太陽能發展規範提案參考資料」並徵詢公眾意見,內容再次確認自用發電不得對外發售,也提到針對已併網的組織或個人發電,越南電力集團(EVN)將以零元收購,藉此控制自用發電過剩且避免電網過載。
依據越南第八版電力發展規劃(PDP8),2030年底前最高僅能乘載2,600MW的屋頂太陽能發電,但截至今(2023)年7月底,已有1,000多個屋頂太陽能發電系統先行完成併網,占總容量約399.96MW,工商部擔心如果再大量開放恐破壞電網安全,祭出零元政策遏止多餘發電。
(圖片來源:EVN)
工商部電力和再生能源司的代表表示,越南在研擬屋頂太陽能發展機制時,就主張不向組織和個人購買多餘電力,以避免大量安裝導致電網無法承受,進而影響全國能源安全及電力系統架構與運作,因此建議組織和個人計算適當發電量,不做多餘的投資。
越南經濟學者吳志龍(Ngo Tri Long)表示,每個人都想安裝最大容量出售電力,恐導致電網不堪負荷,因此真正的問題在於,要發展屋頂太陽能,就得先投資基礎設施,尤其是輸電系統,才不會影響安全。
小型企業發展屋頂光電 專家建議採用儲能系統節省電費
另有專家建議採用儲能系統,將多餘電力儲存起來在夜晚使用,但有能源開發商表示,搭建2,000平方公尺電池陣列的太陽能發電系統,成本約20億越盾(約新台幣250萬元),而儲能系統費用高達50億越盾(約新台幣623萬元),對家庭用戶或小型企業來說,一套發電容量1到3kW的太陽能系統,成本約4,000萬至5,000萬越盾(約新台幣50至60萬元),預計省下的電費2年就能回本,但如果再安裝儲能設備,成本與回本期都可能會翻倍。
實際上,越南現行《電力法》針對電力供應市場,也設立基本參與門檻,就算買賣容量僅1kW,也都必須持有電力經營許可證,代表必須註冊營業執照,稅碼以及建立財務報告等。
越南能源專家陳文平(Tran Van Binh)建議使用雙向電錶,以便「當有餘電時,民衆可以用0越盾賣給EVN,當出現電力短缺時,EVN會補償電力」, 但財政部之前就表明該方法不符合稅法機制,因此無法使用補償機制。
工商部法令自簽署之日起生效,預估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