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綠能發展野心勃勃,工商部向總理提出最新發展方向,劃定「北部」、「中南部-南部」兩大地區作為產業發展中心,列出各區域的優勢及特點,要求各級單位在2027年前完成開發計畫。
北部地區預計集中在海防市、廣寧省和太平省,其離岸風電規模上看2,000MW、陸域和近岸風電規模可達500MW。開發方向也將包含興建新工廠,製造再生能源所需之設備,同時提升海港營運以及案場興建、營運與維護的後勤服務。此外,北部中心也將興建綠色、低碳排工業園區與研究、培訓機構。
越南北部離岸風電規模上看2,000MW。(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寧順及平順省綠能潛力佳 離岸風電將扮演要角
越南《第八版國家電力發展計畫》(PDP8)預估,2021至2030年間北部地區電力產能須持續以每年8.8%的速度成長,另外為避免在熱浪期間缺電,要確保燃煤發電與水力發電項目按進度完工,同時促進再生能源發展。
海防省與廣寧省海港是船舶及海上大型設備製造商的據點,因此,工商部規劃該區域進行技術移轉、本土化再生能源設備,尤其是離岸風電。
中南部-南部地區的規劃與北部地區類似,但發電規模預計將更龐大,其離岸風電規模上看2,000至2,500MW,陸域和近岸風電規模則是1,500至2,000MW,而產業將集中在寧順省、平順省、巴地-頭頓省與胡志明市地區。
進一步分析中南部-南部範圍,中南部是綠能發展最有潛力的地區,尤其是寧順省及平順省。預計在2030年,該區域再生能源總發電規模將達到1萬2,500MW(未含水力發電),其中離岸風電約2,000MW,由於該地區電網鋪設相對齊全,且海域地形也符合安裝固定式基礎離岸風機。
位於中南部的寧順省與平順省與東南部電力負載中心距離相當近,且已規劃至2030年擁有500kV輸電電網,能串聯起整個南部地區,確保輸出所有發電量。
寧順省及平順省被中部高原、中南沿海地區和南部地區包圍,不但有穩定供電,且港口系統正在更新現代化,以接納國際船舶停泊,也為太陽能與風電設備進出口創造優勢。
CIP看好越南 投資105億美元蓋離岸風場
中南部地區的平順省一直以來是國內外再生能源廠商投資之首選,也吸引丹麥及英國大型再生能源集團投資。
越南政府總理范明正本月3日會見CIP集團會成員荷姆斯、EE集團董事長哈頓。(圖片來源:baochinhphu.vn)。
丹麥CIP集團(Copenhagen Infrastructure Partners)董事會成員荷姆斯(Robert Helms)表示,該集團在美國、台灣、韓國等地已有多個離岸風電案場,且預計在2030年前針對再生能源領域,繼續投資至少1,100億美元(約3.45兆新台幣)。該集團在平順省的La Gan離岸風電案場,預計投資金額約105億美元(約3,300億新台幣),總容量為3.5MW,待相關手續完成後就能展開。
而英國EE集團(Enterprize Energy)董事長哈頓(Ian Hatton)表示,該集團的主要業務是海洋自然資源開採與能源開發。該集團與法國興業銀行(Societe Generale)、丹麥維斯塔斯(Vestas)、英國海德益(Offshore Design Engineering, ODE)合作,在平順省開發昇龍離岸風電綜合設施(Thang Long Offshore Wind),主要分為兩個項目,其一為升龍風電(TLW)將併網越南國家電網,容量為3,400MW,總投資119億美元(約3,740億新台幣);另一個2號升龍風電(TLW2)的發電量將用於生產出口氫能 ,總容量2,000MW,總投資50億美元(約1,570億新台幣),兩個項目都預計在2029年完工並投入營運。
南部地區裡的南部重點經濟區被認為是全國經濟發展的重鎮,也是南越的用電重點地區,被湄公河三角洲、中部高原和中南部地區包圍,其中包括胡志明市與巴地-頭頓省,都設立許多造船廠,以利再生能源設備進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