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30前哨站》波昂會議表決氣候預算增10%、《巴黎協定》第6.4條排除企業碳抵換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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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昂附屬機構會議(SB62)全體會議一度暫停,聯合國官員在講台前進行協商。(圖片來源:IISD/ENB - Kiara Worth)

被視為今年11月聯合國氣候峰會(COP30)前哨站的波昂附屬機構會議(SB62)於26日落幕。會中近200個國家達成共識,同意在未來兩年內將氣候相關預算上調10%。

此外,在《巴黎協定》第6.4條所規範的碳市場議題上,主責單位初步決議,未來該機制下產出的碳權將不得用於碳抵換,此舉恐怕將削弱企業投入碳權開發的意願。

氣候預算增加10%,美國負擔超過2成最多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底下的附屬機構,每年6月在德國波昂舉辦技術會議,為接下來的氣候峰會建立基本共識。儘管美國政府因為總統川普拒絕承認氣候變遷而缺席,其他多數國家仍照常派員參與討論。

會議共識之一是上調氣候預算。各國政府同意增加UNFCCC的核心預算,預計在2026至2027年來到8,150萬歐元(約新台幣27億元),該金額較2024至2025年的預算增加約10%。

預算來源以美國為大宗,占比達到22%。彭博慈善基金會(Bloomberg Philanthropies)承諾會承擔美國政府責任,提供UNFCCC運作所需的經費。而貢獻度僅次於美國的是中國,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經費負擔占比從15%提高到20%,以反映其經濟成長。

會議共識之一是上調氣候預算,各國政府同意增加UNFCCC的核心預算10%。(圖片來源:聯合國)

會議共識之一是上調氣候預算,各國政府同意增加UNFCCC的核心預算10%。(圖片來源:聯合國)

A6.4ER碳權僅用於NDC,明確排除企業抵換用途

此外,2024年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9)通過《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第6.4條規定,計劃在聯合國底下建立一個全球通用的碳市場機制,而這次的波昂會議也討論到更多細節,包括UNFCCC重申,該機制產生的碳權只能用在各國的國家自定貢獻(NDC),無法被企業用於抵銷自身碳排。

相較於《巴黎協定》第6.2條,各國透過雙邊或多邊協議轉讓減碳成果進而形成碳市場的方式,第6.4條則是由聯合國主導,以求建立高品質及透明的碳市場機制,並擴大參與對象至企業及個人,而透過該方法取得的碳權屬於「減緩貢獻單位」(mitigation contribution unit,MCU),目前暫時稱為A6.4ER。

然而,A6.4ER碳權無法讓企業抵銷碳排,可能讓企業轉向落實減碳行動或要求供應鏈減碳,使得碳市場失去一大動能。此外,A6.4ER碳權為滿足NDC提供新途徑,因此各國政府是否會向企業提供更多誘因開發碳權,也被認為是未來值得關注的發展。

總觀本次結果,非營利組織碳市場觀察(Carbon Market Watch)指出,波昂附屬機構會議沒有解決碳權品質問題,與會議過程中顯現出的樂觀情緒形成強烈對比,其他如世界資源研究所(WRI)、國際環境法中心(CIEL)等獨立研究組織也都認為會議成果有限,呼籲各國在COP30上拿出更積極的態度,才能共同實現氣候目標。

資料來源:ReutersCarbon Market WatchCIELW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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