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能源管理委員會」(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簡稱ERC)早前祭出第一階段再生能源計畫,欲建設5.2 GW的再生能源,該計畫成功地吸引了大量企業投標,ERC最終收到的提案累計達17 GW,達到目標裝置容量的三倍之多,該單位最終從中選擇了175家企業,總裝置容量為4.852 GW。
根據ERC最初的規劃,其5.2 GW目標當中欲涵蓋335 MW的沼氣、1.5 GW風力發電、2,368 MW地面型太陽能設施、以及另外1,000 MW帶有儲能系統的地面型太陽能設施,不過據泰國當地媒體報導,沼氣專案的投標者未能通過ERC的投資標準,因此ERC最終選出企業的總裝置容量為4.852 GW,略低於其原先的目標。
本次計畫的最大贏家為泰國電力大廠海灣能源開發公司(Gulf Energy Development),該公司共有28個專案入選,總裝置容量超過2 GW。若以裝置容量來看,另一大贏家為泰國民營發電產業的先驅B Grimm能源,該公司共計9個項目入選,包含八個太陽能項目以及一個規模100 MW的風電專案,九項專案合計達339 MW。B Grimm的董事長林克(Harald Link)透露,該公司將攜手泰國水泥集團SCG旗下的SCG Cleanergy,雙方將成立合資企業並共同開發四座太陽能園區。
即刻報名「建構氫能與燃料電池產業鏈商機」研討會,掌握綠能產業最新趨勢!
其他入選的企業包含絕對清潔能源(Absolute Clean Energy),該公司共計18個項目得標,總裝置容量達112 MW;光電開發商則有八項專案入選,共計100 MW;另外,泰國邦乍石油公司(Bangchak Petroleum)旗下的BCPG則有五個專案得標,總裝置容量為12 MW。
ERC亦補充指出目前已經啟動了第二階段計畫,目標容量為3.6 GW,該單位也鼓勵第一階段未入選的專案再次參與投標。
ERC秘書長孔格利齊(Khomgrich Tantravanich)指出,兩個階段將使用相同的選擇標準以及躉購費率,而第一階段的費率如下:沼氣為2.0724泰銖(約為新台幣1.86元)、風電3.1014泰銖、地面型太陽能2.1679泰銖,帶有儲能系統的地面型太陽能則是2.8331泰銖。
至於選擇標準,則會考慮投標企業的準備情況、專案發展能力、財務能力等,另外也會將專案地點、技術、燃料等因素納入考量。
此外,第二階段料將涵蓋1,000 MW的風力發電、335 MW的沼氣,地面型太陽能和附帶儲能系統的地面型太陽能合計2,632 MW,另外納入「廢棄物轉製能源」(Waste-to-Energy),目標容量為30 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