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卻行動示範運行補助計畫」鼓勵醫院、學校、旅館與工廠等汰換空調設備、導入節能創新技術。(圖片來源:unsplash)
在極端天氣日益加劇下,環境部響應COP28「全球冷卻行動承諾」,24日宣布推出5,000萬元「冷卻行動示範運行補助計畫」,鼓勵醫院、學校、旅館與工廠等汰換空調設備、導入節能創新技術。計畫採競爭審查制,每案最高補助500萬元。《RECCESSARY》整理5大QA,協助有意申請單位快速掌握補助重點與申請條件。
Q1:「冷卻行動示範運行補助計畫」是什麼?
這項計畫由環境部氣候變遷署主辦,運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5,000萬元,推動汰換高耗能空調設備、導入創新節能技術與智慧管理系統,藉此提升能源效率、降低用電與溫室氣體排放。
計畫定位為「示範應用」或「創新試驗」補助案,期望藉由成功案例帶動更多機關與單位響應,進一步落實永續冷卻行動,助力實現2050淨零排放目標。
Q2:補助項目有哪些?
申請計畫需具備設備汰換或改善、引用創新技術,或導入智慧化管理等節能減碳措施,方可提出申請,申請需至少涵蓋下列項目中2項(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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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水主機(可搭配水泵、冷卻水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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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冰系統(含儲冰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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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壓縮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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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入能源管理系統(EMS),包含排程、控制、遠端卸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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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高溫暖化潛勢(GWP)冷媒替代品或相關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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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創新技術(含節能設備)
Q3:補助對象是誰?
計畫補助對象為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具體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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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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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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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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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或辦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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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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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屬碳費徵收對象之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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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相關設施
每個補助對象以申請一案為限,並須自行提出申請計畫書。
商業或辦公大樓也是「冷卻行動示範運行補助計畫」的補助對象之一。(圖片來源:unsplash)
Q4:補助條件有哪些?
申請單位須符合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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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減碳或節能效益:申請計畫需能有效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或具有抑低尖峰用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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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重複申請其他補助:同一項目未獲其他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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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追蹤與管理:補助計畫執行完畢後,需連續3年進行以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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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組織溫室氣體盤查(需檢附盤查清冊,盤查範疇一、二,不需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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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節能成效報告(包括每季用電分析、全年操作維護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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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條件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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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內容若搭配導入EMS者,將優先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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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若已完成組織溫室氣體盤查作業者(無須查驗),也將列入優先補助考量。
Q5:補助金額有多少?
每案最高可獲新台幣500萬元補助,每個補助對象以申請一案為限。
「冷卻行動示範運行補助計畫」全案預算為5,000萬元,計畫採競爭型審查制度,由氣候變遷署遴聘專家、學者與相關機關代表組成審查小組評選。
審查評分項目如下(每項占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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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完整性與示範推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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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創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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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率、節能量、溫室氣體減量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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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計畫後續維護運作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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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計畫經費預估合理性
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有意申請者可至氣候變遷署補助公告專區下載詳細計畫書及申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