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為推動能源轉型,宣布提供更多誘因鼓勵企業使用再生能源。根據菲國官方通訊社(Philippine News Agency),菲律賓投資委員會(BOI)正推出更多獎勵措施,提供給建造再生能源設施發電自用的登記項目。
企業自籌節能項目 享免所得稅及關稅豁免
菲律賓貿工部次長魯道夫(Ceferino Rodolfo)19日表示,當局依據去(2022)年策略投資優先計畫(SIPP)特別法,已去年10月16日簽署的2023-006備忘錄規範(Memorandum Circular)中,提供能效及節能(EE&C)項目獎勵的指導方針。
魯道夫指出,修正2022-008備忘錄規範,是為了實現總統小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 Jr)今(2023)年2月訪問東京期間的承諾,支持日本企業及其他投資者在菲律賓建造再生能源設施,供應自身電力需求。
日相岸田文雄(右三)今年2月與菲國總統小馬可仕(左三)召開雙邊會議,菲國承諾將改善投資環境吸引日商前來。(圖片來源:菲律賓政府網站)
根據最新的備忘錄規範,自行籌資的能效項目(EEP)有權免納所得稅,並在資本設備、原物料、備用零件或配件進口方面享有關稅豁免。
該規範指出,「免所得稅獎勵應限制在《企業復甦及稅務優惠法案》(CREATE)規定的免稅權利期間,或直至回收50%的資本投資,這不包括EEP的土地成本和營運資金。」
日商美蓓亞率先投資5億披索 建地面型光電場
身為首批響應的外資,日本機械零件及電子設備製造商美蓓亞三美株式會社(MinebeaMitsumi)19日在宿霧省丹奧市(Danao City)的工廠安裝了自己的太陽能設施。公司執行長森達也(Tatsuya Mori)表示,該公司已對這座容量7.9MW的地面型太陽能發電系統,投資了約5億披索。
美蓓亞在宿霧建置的地面型光電場。(圖片來源:美蓓亞三美株式會社)
該太陽能系統的供應商是夏普旗下的夏普能源解決方案公司(Sharp Energy Solutions Corporation),該企業在另一份聲明提到,這座太陽能電廠估計每年生產1萬2,806MWh的潔淨能源,使其成為在菲日企中,最大的自行籌資並自用的再生能源,「相當於每年減少約6,833噸的碳排放」。
美蓓亞三美宿霧廠主任奧古斯都(Caesar Augusto)也談到,該發電廠將供應工廠總用電量的8%。
森達也更透露,公司計劃在呂宋島的兩座工廠複製此項目,可能將建造屋頂太陽能電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