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碳定價是許多國家控制碳排的方式之一,但菲律賓國會智庫最新報告認為,太過強調減碳可能犧牲社會經濟及繁榮,且表明菲律賓碳排相對較低,因此可能不需要收取碳稅。
菲律賓眾議院的國會政策與預算研究部(CPBRD),以「煙霧與鏡子:碳稅背後的代價」為題,詳細說明碳稅在菲律賓不適用的原因,尤其提到「與已開發國家或其他東協國家相比,菲律賓碳排都較低,因此碳稅實施的必要性與急迫性令人存疑。」
CPBRD引述歐盟的全球大氣研究碳排放資料庫(Emissions Database for Global Atmospheric Research, EDGAR),指人口約2.7億的印尼,在2021年碳排6.02億噸,人均碳排為2.2噸,遠高於菲律賓同一年的1.3噸。
菲律賓巴丹省馬里韋萊斯市的燃煤電廠。(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CPBRD還表示,政府花了數十億元補貼,光電與風電仍僅占電力供應的一小部分,由於嚴重依賴化石燃料且再生能源轉型緩慢,菲律賓經濟仍「完全無法有效、輕鬆地轉換到低碳道路」。CPBRD也擔心「再生能源的破壞性擴張,導致農用地轉型光電或風電場的需求增加,進一步加劇當前農業生產力問題」,且如果徵收碳稅,像菲律賓這樣的「能源匱乏」國家將難以發展工業。
菲律賓媒體商業世界(Business World)引述該份報告指出,如果不向電力以及海陸空交通課徵碳稅,政府將會失去2,367億披索的收入(約新台幣1,307億元),約占菲律賓全國國內生產毛額(GDP)的1.1%。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則曾在報告中建議菲律賓實施碳定價,且預估碳稅實施的經濟成本將占GDP的0.2%,但其中一半將被環境相關效益所抵銷,且能幫助菲律賓政府在7年內增加70億美元的收入(約新台幣2,14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