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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提早五年淘汰燃煤電廠 可減少2.9億噸CO2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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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蘇阿爾燃煤電廠(Sual Power Station)。(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氣候智庫TransitionZero報告指出,菲律賓若在原定除役日期的5年前關閉燃煤發電廠,可以減少2.9億噸的二氧化碳排放,相當於全國2022年排放量的近兩倍。

菲律賓以燃煤發電為主 未提前除役恐持續製造高碳排

如果現有燃煤電廠運作到使用壽命結束,預計將在2047年前除役;如果到最後一份供電協議到期後才退役,則預計在2051年前。

上述兩種情況都無法達到國際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的建議,即開發中國家應在2040年前結束所有的燃煤發電,以確保全球在2050年前將暖化溫度控制在1.5°C內。

僅管菲律賓的燃煤電廠設施相對新穎,提前5年淘汰可能使其在2040年左右退役。截至2022年,菲律賓的電力來源仍以煤炭為主,58座煤炭機組的裝置容量達12.2GW,占整體能源結構43.9%。

TransitionZero在報告中指出,「有鑑於煤炭在菲律賓電力結構占主要地位,如果不提早退役,發電業的排放將持續在高水位,直到2040年底。」

菲律賓替代燃煤發電成本居高不下 每tCO2約140美元

然而,採購並取代燃煤電廠的平均減排成本依然高昂,約每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140美元。根據報告,其中包括 41美元用於收購供電協議,以及99美元用於以太陽能加儲能替代燃煤電廠。

報告也提到收購成本的範圍廣泛,每兆瓦(MW)在1.9萬美元至280萬美元之間。高減排成本意味著大多數燃煤電廠業者正在獲取高利潤,長期獲利能力平均為每兆瓦時(MWh)65美元。

報告指出,「這源於菲律賓目前電價結構中供電協議的高獲利能力,其中包括燃料成本轉嫁,消費者承擔了高燃料價格的成本,而在價格下跌時無法從節能中受益。」

此外,隨著菲律賓電力市場的自由化,重新協商供電協議涉及多名利害關係人的複雜過程,因為每位關係人的期限各不相同。

這也包括配電公用事業和電力合作社,其任務是代表消費者利益,負責為其專屬市場確保可負擔且可靠電力。對只有一份供電協議以滿足所有需求的某些配電公用事業或電力合作社、或替代發電來源不易獲得的情況下,協商可能容易陷入僵局,因為涉及利益難以協調。

這凸顯了資產審查的困難度,因為每項交易皆獨一無二,發電廠所有人必須積極主動尋找提前關閉的機會。但這也意味著需要向發電廠所有人提供再融資選項。TransitionZero補充,菲律賓的能源轉型計畫應獎勵提前採取行動者,確保電廠所有人將提前再融資視為關鍵策略。

鼓勵發電業轉型 提供適當融資、確定時間表至關重要

燃煤發電廠所有人必須相信,提前除役是重要的商業策略。雖然燃煤電廠現在是搖錢樹,但隨著再生能源開始將化石燃料排擠出發電業,持續變化的商業和政治環境將使燃煤廠的運作面臨龐大壓力。 

值得注意的是,再生能源已經改變了成本數字。菲律賓太陽能集團子公司Solar Philippines Tarlac Corporation最近一份供電協議以每兆瓦時53美元的價格簽訂,不及平均煤炭電價每兆瓦時138美元的一半。

約2.9GW的燃煤發電供應協議預計在2030年前到期,相當於併網容量的25%

報告指出,「僅管燃煤廠目前正在獲利,但法規、商業和政治氣候的改變,使其面臨淪為擱淺資產(stranded assets)的風險,可能會給燃煤運作帶來更大壓力。應該建立健全的挑選準則,確立轉型時間表,並確保提供適當的轉型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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