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三方對話達共識 擬祭出碳價控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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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的議員利澤(Peter Liese)於上周五(11日)表示,歐洲議會、歐盟理事會、歐盟執委會經過三回合的三方對話後,已針對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的價格控管機制達成共識,三個單位同意強化碳交易的相關規範,以建立有效機制來防止價格過度上漲。

根據EU ETS現行的第29a條規範,為防範碳權價格過度飆漲,當價格攀升至過去兩年平均價格的3倍以上、且這樣的上漲趨勢持續逾六個月時,倘若各會員國認定這樣的價格不符市場基本面,歐盟便可以向市場釋放額外的碳權,以壓低價格,然而歐盟碳價至今仍未超過上述門檻,且即便達到門檻,是否出手干預的決定權仍是在歐盟執委會手上,因此該機制至今從未被使用過。

今年上半年,歐盟碳權價格飛漲,使外界擔憂EU ETS轄內的產業會將高成本轉嫁至消費者身上,因此積極要求歐盟針對碳權價格祭出更嚴格的控管機制。

根據歐盟三方對話取得的共識,未來價格控管機制的門檻將會自3倍下調至2.4倍,當價格達到門檻時,也不再是由歐盟執委會決定是否出手釋放碳權,而是由EU ETS市場自動釋放出7,500萬的碳排放配額,透過此種干預機制,讓碳權價格得以維持穩定,給予各產業以及消費者更好的保護,方能更好地度過能源轉型期。

利澤補充表示,部分歐盟成員國已善用碳權收入,履行他們在國際上提供氣候融資的責任,然而其他成員國的表現卻差強人意,因此歐盟三方對話也針對氣候變遷的資金運用達成了共識,歐盟現在已透過法律明文規定,成員國必須回報他們在氣候變遷相關的承諾,諸如擴大氣候變遷相關計畫的融資規模,以確保已開發國家能夠儘快將每年的氣候變遷資金拉高至1,000億歐元。

此外,利澤也透露,考量到碳捕集以及直接空氣捕獲所形成的負碳可以幫助歐盟實現氣候目標,因此歐盟已同意將上述技術納入EU ETS裡面,不過要如何運用仍是一大難題,歐盟執委會仍須對此進行更多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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