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簡稱IMO)於上周召開中期工作會議(Intersessional Working Group),討論是否針對航運業的碳排放制定碳價,各會員國首次對此取得共識,為十多年來的重大突破。
航運業目前可行的脫碳措施可分為技術層面與經濟層面,前者包括燃料標準等,後者則涵蓋全球碳稅等舉措,IMO將於六月舉行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arin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ommittee),預計將會對此進行討論。
根據研究,全球航運業每年排放約10億噸的二氧化碳,占全球排放量近3%,若沒有採取行動,航運業的排放量恐在2050年攀升至2008年水平的90-130%。
主要新興國家過去對於制定碳價一事極為反彈,不過太平洋島國早前提議對每公噸船用燃料徵收100美元的碳價,得到了歐盟國家和美國的支持。
在上周的工作小組會議中,所有歐盟國家和美國皆表達對於碳定價的支持立場。英國、紐西蘭及巴哈馬群島也首次表示認同。
長期擔任IMO觀察員、非營利組織Opportunity Green的負責人歐樂芮(Aoife O’Leary)向媒體指出,「毫無疑問地,我們最終會為航運業設定碳價」,她分析道,碳價必須夠高,方能敦促航運業迅速過渡到零排放燃料,並且使全球發展出適當機制以支持發展中國家。
儘管各國已針對制定碳價一事取得共識,但對於實際價格仍有所分歧,馬紹爾群島和所羅門群島建議,應將船用燃料的碳價訂為每公噸100美元,而貨運巨頭馬士基(Maersk)則呼籲徵收150美元的碳稅,以推動航運業採用更環保的燃料。
在IMO取得這項重大進展之前,歐洲議會的公共衛生和食品安全委員會(Environment, Public Health and Food Safety committee)甫於上周表決通過「Fit For 55」計畫,有望將航運業納入歐盟的碳排交易系統(EU ETS)之中。意即所有往返歐盟的貨運船隻(無論登記的國籍為何),都將被課徵排放稅,而這筆稅收的四分之三將被挹注至「海洋基金」(Ocean Fund),以支持航運業邁向脫碳。